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暨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4-089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暨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收到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的通知,其办理了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沪美公司将其所持原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7,556,000股(占沪美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1.65%,占公司总股本的16.54%)全部解除了质押,解除数量为17,556,000股(占沪美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1.65%,占公司总股本的16.54%)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解除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11月25日。
2、2014年11月28日,沪美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000,000股(占沪美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1.35%,占公司总股本的8.48%)质押给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 2014 年 11月 28日,回购交易日为 2015 年 11 月 28 日。该质押事宜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并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止本公告日,沪美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2,152,000股,全部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1%;此次质押的股份为9,00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1.35%,占公司总股本的8.48%;累计质押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3,04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8.38%,占公司总股本的31.13%。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