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4-08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2月4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嘉定区新勤路289号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1月24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到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纪德法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2月23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4-08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2月4日上午11:00在上海市嘉定区新勤路289号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1月24日以电话的方式送达到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强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并履行了正当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4-089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含全部利息收入,截止2014年10月31日,在扣除所有应付未付的工程尾款及质保金人民币5,201,359.39元后,全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2,936,707.3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90.5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09.49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93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嘉定支行、交通银行上海南翔支行、民生银行普陀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
截至2014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期末余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嘉定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98430158000000154 | 793.92 |
小计 | —— | 793.92 | |
交通银行上海南翔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310069082018010059076 | 7,130,731.45 |
七天通知存款 | 310069082608500001595 | 60,000,000.00 | |
小计 | —— | 67,130,731.45 | |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0232014210002429 | 21,006,541.38 |
小计 | —— | 21,006,541.38 | |
合计 | —— | —— | 88,138,066.75 |
其中:应付未付的工程尾款及质保金 | —— | —— | 5,201,359.39 |
实际节余 | —— | —— | 82,936,707.36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的本金节余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 资金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实际 投入金额 | 应付未付金额 (工程尾款及质保金) | 节余募集资金 |
一 | 电梯专用系列变频器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 57,880,000.00 | 35,608,481.50 | 35,608,481.50 | 0.00 | 22,271,518.50 |
二 | 电梯控制成套系统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 88,060,000.00 | 87,498,342.54 | 82,296,983.15 | 5,201,359.39 | 561,657.46 |
三 | 企业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 39,540,000.00 | 28,634,146.37 | 28,634,146.37 | 0.00 | 10,905,853.63 |
承诺项目小计 | 185,480,000.00 | 151,740,970.41 | 146,539,611.02 | 5,201,359.39 | 33,739,029.59 | |
四 | 超募资金 | 575,614,945.53 | 575,610,000.00 | 575,610,000.00 | 0.00 | 4,945.53 |
合计 | 761,094,945.53 | 727,350,970.41 | 722,149,611.02 | 5,201,359.39 | 33,743,975.12 |
单位:元
2、截止2014年10月31日,在扣除所有应付未付的工程尾款及质保金人民币5,201,359.39元后,全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2,936,707.36元。
3、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是: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2)在满足产品质量及生产要求达到设计产能的情况下,严格控制了项目设备的采购成本,通过综合性价比分析后,部分设备在招标过程中实际的购买价小于预算额,节约了项目投资成本。
(3)管理层通过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对投资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备注 |
1、募集资金总额 | 800,000,000.00 | —— |
减:发行费用 | 38,905,054.47 | —— |
2、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761,094,945.53 | ——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722,149,611.02 |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49,192,732.24 | —— |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88,138,066.75 | —— |
减:应付未付金额(工程尾款及质保金) | 5,201,359.39 | —— |
4、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 82,936,707.36 | —— |
募投项目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094,945.53元,减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人民币722,149,611.02元,加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49,192,732.24元,截止2014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8,138,066.75元,减去应付未付的工程尾款及质保金人民币5,201,359.39元,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2,936,707.36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10月31日,扣除应付未付的工程尾款及质保金人民币5,201,359.39元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2,936,707.36元。
拟将上述全部节余募集资金(连同截至实际使用日的相应全部孳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运动控制产品及工业机器人业务、变频器及电梯控制系统业务等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相关承诺事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原红旗先生、刘奕华先生、王众先生审议了《关于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本次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对关于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并履行了正当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对关于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时达本次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还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监事会意见》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4-090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决定于2014年12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纪德法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下午15:00至2014年12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人员:
(1)截止2014年12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含职工监事)、董事会秘书
7、列席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已就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于2014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4年1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14年12月22日16:3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邮编:200050。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86-21-52383305。
3、会议联系人:周小姐。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7
2、投票简称:时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时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252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一, 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 申报价格 | |
议案一 | 《关于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0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议案一 | 关于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