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山东地矿 公告编号:2014-062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4年11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9日--2014年12月1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9:30至11:30, 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9日15:00至2014年12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2月4日(周四,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890号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1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题
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度部分担保计划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在2014年11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四)登记地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登记时间:2014年12月5日9:00-17:00,2014年12月8日—2014年12月9日9:00-17: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409”。
2.投票简称:“地矿投票”。具体由公司根据原证券简称向深交所申请。
3.投票时间:2014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地矿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2 中子议案①,2.02 元代表议案2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议案1 |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 1.00 |
议案2 | 《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度部分担保计划的议案》 | 2.00 |
议案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3.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9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890号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0531-88550409
传 真:0531-88195618
邮 编:250013
联 系 人:李永刚 王英楠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4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做出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1 |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 |||
议案2 | 《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度部分担保计划的议案》 | |||
议案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委托人投票,其他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山东地矿 公告编号:2014-063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发来的《关于变更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说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发生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齐鲁证券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该项目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实施完毕,目前处于持续督导期。齐鲁证券根据规定担任持续督导机构,曾指定刘玉星先生、何新文先生作为该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具体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目前,由于刘玉星先生、何新文先生工作变动原因,已不在齐鲁证券投行部从事财务顾问业务工作,根据监管要求,刘玉星先生、何新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齐鲁证券决定委派殷悦先生、林琳女士接替刘玉星先生、何新文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
本次变更后,殷悦先生和林琳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持续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特此公告。
附件: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简介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4日
附件: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简介
殷悦先生:2012年加入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并购融资部,现任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并购部高级经理,曾负责或参与了宋都股份非公开增发项目,华阳科技、上海二纺机、ST百科、天泽信息重大资产重组等财务顾问项目。
林琳女士:2009年加入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并购融资部,CFA,现任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并购部高级经理,先后负责或参与宋都股份非公开增发项目,泰复实业、熊猫烟花重大资产重组等财务顾问项目、宁波思进IPO改制辅导、尚水股份推荐挂牌、诺思兰德定向增资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