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14-040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2月4日下午 14:00~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4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大道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5号楼公司业务中心1楼4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徐永模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现场和网络方式) | 56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16 |
B股股东人数 | 40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63,344,243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股) | 558,229,482 |
B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股) | 305,114,761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57.69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37.30 |
B股股东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20.39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5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51,280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0.003 |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股份登记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Ian Thackwray先生、Thomas Aebischer先生等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锡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344,24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其中,A股同意558,229,482股、反对0股、弃权0股;B股同意305,114,761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8,922,151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2,700,58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其中,A股同意558,134,602股、反对94,880股、弃权0股;B股同意304,565,979股、反对548,782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278,489股、反对643,662股、弃权0股。
3、关于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240,24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其中,A股同意558,208,682股、反对0股、弃权20,800股;B股同意305,031,561股、反对0股、弃权83,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818,151股、反对0股、弃权104,000股。
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及非执行董事长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229,36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 %。其中,A股同意558,196,842股、反对32,640股、弃权0股;B股同意305,032,521股、反对82,24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807,271股、反对114,88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艳楼、梅梦元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