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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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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11 股票简称:内蒙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67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2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注册地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振华大街科技楼316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董事韩世友先生缺席本次会议,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45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关于增补李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的议案》的两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内蒙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68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权转让不会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所指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股权转让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股权。

    2、本次股权转让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转让价格为14656.23万元人民币。

    3、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4、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标的存在被司法冻结查封情形,本公司承诺在该等股权工商过户前解冻上述股权。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2014年10月27日,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绍兴县天瑞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纺织)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其持有的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海氨纶)22.264%的股权转让给天瑞纺织。2014年12月4日,本公司又与天瑞纺织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对交易价格进行了认定。

    2、此次股权转让价格以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以2014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审计、评估报告后确定,以审计值、评估值较高者为本次交易的价格,根据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评报字[2014]1108130号评估报告,四海氨纶22.264%股权对应的评估净资产为14656.23万元;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4)第12010号审计报告,四海氨纶22.264%股权对应的审计净资产为13142.71万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故本次交易的价格为14656.23万元。

    3、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时独立董事也对此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四海氨纶22.264%股权的评估净资产为14656.23万元,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4.6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本次股权转让不会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所指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绍兴县天瑞纺织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绍兴县安昌镇环镇南路海盐村

    注册资本:29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寿调娟

    企业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

    经营起始日期:2008年7月22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针纺织品、服装、服饰、箱包、日用百货、工艺礼品、轻纺原料、文化用品、床上用品、电脑绣花;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

    公司股权结构:周文祥持股10%,施宝祥40%,寿调娟50%。

    本次交易对方天瑞纺织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天瑞纺织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46,461,419.42元,总负债40,166,552.31元,净资产6,294,867.11元,营业收入 134,380,329.12元,净利润-39437.85元。(单位: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本公司持有的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的股权。

    2、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6日在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3、其股东组成为:本公司持股22.264%,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986%,晓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7.75%。本次股权转让涉及优先购买权,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和晓一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其优先购买权。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00400004471

    5、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工业园区

    6、法定代表人:寿浩良

    7、注册资本:7800万美元

    8、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9、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差别化氨纶纤维;加工、销售:纺织用纸筒管、纸质包装制品。

    10、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

    截止2014年8月31日,根据中兴财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4)第12010号审计报告,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4-08-312013-12-31
    资产总额1,587,441,496.621,736,871,469.07
    负债总额997,129,537.661,145,668,141.09
    净资产590,311,958.961,736,871,469.07
    项目2014年1-8月2013年度
    营业收入397,709,208.72586,875,694.9
    净利润-938,955.44-13,464,102.62

    根据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国际评字【2014】1108130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评估如下:

    (1)、评估方法

    采用成本法对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算。

    (2)、价值类型

    本次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3)、评估结论:

    在持续经营假设、公开市场假设的前提条件下,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资产账面价值158,746.57万元,评估值165,546.04万元,评估增值6,799.48万元,增值率4.28%;负债账面值99,712.83万元,评估值99,716.75万元,增值3.92万元,增值率0.004%;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59,033.73万元,评估值65,829.29万元,评估增值6,795.56万元,增值率为11.51%。各项资产评估情况如下表:

    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B-A)/A×100%
    流动资产170,927.9371,711.25783.331.10
    非流动资产287,818.6493,834.796,016.156.85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24.2524.290.040.15
    持有至到期投资4    
    长期股权投资510.0010.00--
    投资性房地产6    
    固定资产784,503.1978,361.26-6,141.92-7.27
    在建工程8    
    无形资产91,926.4013,289.0111,362.61589.84
    其他非流动资产101,379.062,174.52795.4657.68
    资产合计11158,746.57165,546.046,799.484.28
    流动负债1299,712.8399,716.753.920.004
    非流动负债13    
    负债合计1499,712.8399,716.753.920.004
    所有者权益1559,033.7365,829.296,795.5611.51

    11、本公司拟转让的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的股权存在被司法冻结查封的情形。公司承诺在该等股权工商过户前解冻上述股权。

    中铁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冻结了本公司工商银行呼和浩特民族商场支行账户、民生银行北京方庄支行账户、中国农业银行绍兴安昌支行账户以及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和全资子公司绍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告时间:2014年6月28日,公告编号:临2014-31)

    12、本公司不存在四海氨纶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形,同时四海氨纶也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13、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未在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公司出售该等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与绍兴县天瑞纺织品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价格

    本公司以其持有的四海氨纶22.264%的股权进行转让,转让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确定,以审计值、评估值的较高者为准。

    交易价格=审计净资产或评估净资产*22.264%

    2、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基准日为2014年8月31日

    3、支付时间和方式

    股权转让价款经双方权利机构审批通过后三日内由交易方或交易方指定的第三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本公司。

    4、 股权交付

    本次股权转让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交易方或交易方指定的第三方向本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双方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 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股权转让协议》在协议各方代表签署该协议后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但需要取得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于2014年12月4日与天瑞纺织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定价及其依据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4)第12010号审计报告,2014年8月31日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资金总额158,744.15万元,负债总额99,712.95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净资产)59,031.20万元。

    根据中瑞国际资产(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评报字【2014】1108130号

    评估报告,在持续经营假设、公开市场假设的前提条件下,评估基准日2014年8月31日,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资产账面价值158,746.57万元,评估值165,546.04万元;负债账面值99,712.83万元,评估值99,716.75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59,033.73万元,评估值65,829.29万元。

    根据2014年10月27日,甲方与乙方签署的《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对股权转让价格的决定,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格为14656.23万元。

    2、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同意将《股权转让协议》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甲乙双方完成股权转让工商过户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3、同意将《股权转让协议》第四条甲方保证条款中的第4条修改为:因甲方拟转让目标股权目前存在被司法冻结查封情形,甲方承诺在该等股权工商过户前解冻上述股权。

    五、涉及交易股权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尽可能避免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内蒙发展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3、201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就本年度公司与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现公司严格按照审议的额度与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时间:2014年4月30日,公告编号:临2014-23)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原因

    近年来,受纺织品服装传统市场需求不振及银行信贷日趋收紧,用工成本上扬等多种因素制约,影响了氨纶产品下游的纺织品企业开机开工率,市场对氨纶产品需求受到抑制。而氨纶生产原材料价格同比上涨幅度明显,致使氨纶企业利润大幅下降。同时去年新增氨纶产能进一步释放,市场竞争更趋激烈,也影响了氨纶产品售价。2013年度,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就亏损1346万元,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已从本公司的利润增涨主力中退出。为了增加公司的利润,实现公司的战略转型,公司于今年9月开始设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市敕勒川数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数据中心的建设。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公司可以盘活资产,用于公司的数据中心建设;同时也可以减少公司亏损,逐步实现公司的战略转型。

    2、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的资产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公司转让四海氨纶22.264%股权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氨纶业务的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交易方向本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双方才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存在交易风险。转让本次股权后公司可收回资金用于公司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同时公司也可以开拓其他经营业务,增加公司未来的经营利润。

    七、独立董事对转让四海氨纶22.264%股权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将其持有的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的股权转让给绍兴县天瑞纺织品有限公司,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实现公司的业务转型。此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三)、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还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方可执行。本次交易其在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协议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以上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本次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

    3、本次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

    4、独立董事意见

    5、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4)第07733号《审计报告》

    6、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评报字[2014]1108130号《评估报告》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4日

    股票代码:000611 股票简称:内蒙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69

    关于召开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2014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22日下午14:45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是时间为2014年12月21日下午15:00至2014年12月22日下午15:00。

    6、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表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9、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注册地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振华大街科技楼316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增补李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2014-64)、《关于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的提示性公告》(临2014-5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4-58)、《关于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的进展公告》(临2014-68)。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1、法人股股东登记,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亲笔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股东应于2014年12月19日前将登记资料复印件传真至登记地点,参会股东应在2014年12月19日前或股东大会召开当日递交上述登记资料原件。

    上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4年12月19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快递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2014年12月1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注册地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振华大街科技楼316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11 投票简称:内蒙投票

    3、在投票当日,“内蒙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输入投票代码360611;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个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100总议案100.00
    1《关于增补李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0
    2《关于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的议案》2.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时,若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销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1日下午15:00至2014年12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交所数字证书”。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站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式类似。

    C.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现在“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格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组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7923669

    传真号码:010-87923689

    联 系 人:赵伟

    通讯地址:公司注册地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振华大街科技楼316室

    邮政编码:100077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制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注册号(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提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增补李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单位/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

    (签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2、经传真登记后请将委托书原件与股东登记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本公司。

    3、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