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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次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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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次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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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次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4-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14-039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次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通知时间:2014年12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召开时间:2014年12月4日;

    地点:上海;

    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四)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五)主持:陈闪董事长;

    列席:监事:顾觉新、边庆华、刘应勇

    董事会秘书:袁志坚

    高级管理人员:朱佳瑜、孙云芳、陈海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受让高空风能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人民币4049.15万元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持有的广东高空风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空风能”)50.005%股权(对应高空风能75,015,000元的注册资本,陈荣先生2009年原始投资和2014年受让股权投资成本共计9167.75万元)。经公司与陈荣先生协商一致,公司本次受让股权的价格按照高空风能截至2014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价值确定,高空风能其他股东已就本次股权转让放弃优先受让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陈闪、刘堃华、王进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高空风能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高空风能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并持有高空风能增资完成后16.073%股权(对应高空风能28,729,700元注册资本)。经公司与高空风能股东协商一致,本次增资金额及对应持股比例参考高空风能的注册资本确定,高空风能其他股东已就本次增资放弃优先认购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陈闪、刘堃华、王进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逐项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的关联合伙企业非公开发行股份等关联交易事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陈闪、刘堃华、王进在表决时进行回避。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期限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22,789,786股(含122,789,786股)。在该发行范围内,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上海荣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荣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要求。

    所有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中上海荣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不超过61,394,893股,上海荣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不超过61,394,893股。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

    (5)定价方式及价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22.62元/股)的90%,即发行价格为20.36元/股。上述定价符合中国证监会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的有关规定。(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除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上海荣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荣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的股票交易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

    (7)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50,000万元(含本数),拟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或银行贷款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5、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4-042号公告《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预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闪、刘堃华、王进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4-043号公告《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闪、刘堃华、王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上海荣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荣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上述议案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的关联方非公开发行股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陈闪、刘堃华、王进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豁免本次认购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豁免本次认购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议案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的关联方非公开发行股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陈闪、刘堃华、王进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4-044号公告《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闪、刘堃华、王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够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公司经营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具体情况会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

    (2)如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政策规定或变化情况,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及申报文件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3)签署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或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对其进行修改、补充;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

    (5)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

    (6)批准与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或协议;

    (7)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8)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9)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登记、上市交易、股份限售等事项;

    (10)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需要以公司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11)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2)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况下,可酌情决定延期实施本次发行计划;

    (13)本授权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4、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投资的议案》:同意对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公司、天津科力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等三家长期股权投资予以核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出让鼎力联合股权的议案》:同意以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向Sequoia Capital China GF Holdco III-A, Ltd.(红杉中国成长基金3)出让公司持有的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并设立境外香港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境外受让股权转让款事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十二次(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于2014年12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十二次(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关于对外投资受让高空风能部分股权的议案;(2)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高空风能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5)关于全面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6)关于出让鼎力联合股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涉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需待募投项目规划环评完成后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授权公司董事长酌情确定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之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日期等事项,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第1、2、11、12、13、15项议案将提交公司第第三十二次(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14-040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通知时间:2014年12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召开时间:2014年12月4日上午;

    地点:公司会议室;

    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四)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主持:顾觉新监事;

    列席:董事会秘书:袁志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资产完整性和业务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投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公司、天津科力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天津市娇子电动车有限公司三家长期股权投资共计470.75万元予以核销,有助于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清理核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14-041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

    高空风能部分股权及对高空

    风能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有可能存在因投资项目达不到预期盈利能力而带来的风险。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将要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为2500万元。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促进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积极转型介入绿色阳光产业,公司拟以人民币4049.15万元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持有的广东高空风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高空风能”)50.005%股权(对应高空风能75,015,000元的注册资本)及拟对高空风能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并持有高空风能增资完成后16.073%的股权(对应高空风能28,729,700元的注册资本)(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高空风能58.041%的股权(对应高空风能103,744,700元的注册资本)。

    (二)是否属于关联交易

    由于本次交易时,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持有高空风能50.005%的股权,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事前告知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陈闪、刘堃华、王进予以回避表决。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超过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陈荣先生:男、中国国籍、住所为上海市、最近三年任职本公司董事长,现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

    2、高空风能:注册资本为150,015,000元,创立于2009年11月30日,注册地为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82号C2区第5层501单元,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高空风力发电设备,风力发电软件技术开发、系统集成、技术咨询服务;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及软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12月4日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止2014年11月30日,高空风能总资产为91,947,089.98元,净资产为80,975,086.67元,2014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实现净利润-22,918,407.78元。

    高空风能是目前国内唯一从事300-10000米高空风能发电技术研发、发电系统设计和高空风能发电站建造等业务的企业,其开发应用最新的发电技术——“天风”风电技术。主要优势:产品覆盖面广,可就地发电,避免远程输电,任何地理环境恶劣的区域都能安装;单机输出功率大,高空风能密度远大于地表风能密度,同样面积获得的风能能量是地表的几十倍到上百倍;投资成本少,仅高于火电,投资成本5000元/千瓦,远低于陆上风电、太阳能光伏电及海上风电的单位造价;发电成本低,相较于太阳能光伏电、海上风电、陆上风电、火电等发电系统,发电成本最低,在0.3元/千瓦时以下;真正的清洁能源,做功系统在高空运行,无噪音传到地面,发电过程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无任何影响。

    高空风能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上解决了国际上高空风能发电技术中普遍存在的空中系统的稳定性控制问题,成功研发出居世界领先地位的成套高空风能发电技术。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

    公司拟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持有的高空风能50.005%股权;并拟对高空风能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并持有高空风能增资完成后的16.073%股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人民币4049.15万元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持有的高空风能50.005%股权(对应高空风能75,015,000元的注册资本,陈荣先生2009年原始投资和2014年受让股权投资成本共计9167.75万元)。经公司与陈荣先生协商一致,公司本次受让股权的价格按照高空风能截至2014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价值确定。

    公司拟对高空风能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并持有高空风能增资完成后16.073%股权(对应高空风能28,729,700元注册资本)。经公司与高空风能股东协商一致,本次增资金额及对应持股比例参考高空风能的注册资本确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高空风能58.041%股权(对应高空风能103,744,700元的注册资本)。

    五、关联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投资有助于促进公司获得更多的盈利途径,达到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股东权益之目的。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均是公平有利的,目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12月4日,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闪、刘堃华、王进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由于该项投资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5%以上,此项交易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勿须经有权部门批准。

    本交易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通过该等交易使公司积极转型介入绿色阳光新能源产业,促进节能减排、降雾消霾,从而获得更多的盈利途径,达到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并提高公司股东权益之目的。上述股权受让价格按照高空风能经审计的净资产确定,上述增资价格参考高空风能注册资本确定,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3名关联董事在表决中予以回避,2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上述两项关联交易,其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一致同意上述议案,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均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七、备查资料

    1、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意见书;

    3、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 600818 证券简称:中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3

    900915 中路B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50,000万元,拟投入以下项目:

    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本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本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投基本情况

    2014年12月4日,为了加大对高空风能行业的投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空风能发电投资项目。该项目建设是落实我国节约资源这一基本国策的积极举措,同时能够有效地促进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该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3,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7,000万元。

    (二)项目发展背景

    1、我国电力长期需求旺盛,火力发电难以为继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电力需求也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特别是近10年来,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拉动了各产业用电量的高速增长;未来十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工业结构优化,我国将基本实现现代化,用电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经济建设目标以及“工业化基本实现”、“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的全面建设目标。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历史经验表明,工业化与城镇化是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升级阶段,工业化和城镇化还有较大发展空间。未来,我国将按照既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逐步完成工业化与城镇化建设,努力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根据中国能源报《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特稿》显示,2020年以前,我国仍然处于工业化高级阶段向初级发达经济阶段转型的过程中,电力需求将继续保持较快速度增长,年均增速不会低于6%,到2020年全国需电量将达到7至8万亿千瓦时左右;到2050年全国需电量将达到12至15万亿千瓦时。

    2014年全国累计用电量为前三季度累计之和

    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

    2005年到2013年我国的全国累计用电量整体呈稳步上升态势,2007-2009年由于金融危机导致经济形势下行,用电需求增长放缓。自2010年以来,随着经济形势逐渐好转,全国累计用电量又进入了逐步上升趋势 。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全国发电量53,976 亿千瓦时,其中,火电42,359 亿千瓦时;水电9,116 亿千瓦时;核电1,106 亿千瓦时;风电1,371亿千瓦时。我国发电所用能源结构如下图所示:

    目前,我国主要的电力供应仍然依靠燃烧煤炭石油的火力发电为主,清洁能源发电仅占我国电力供应中的很小一部分。

    火力发电是指利用煤、石油、天然气等固体、液体、气体燃料燃烧时产生的热能,通过发电动力装置转换成电能的一种发电方式。在我国火力发电是一种技术成熟、成本较低的发电方式,但是由于火力发电存在着较为严重环境污染问题,在过去二十年既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也同时为未来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埋下了隐患。火力发电对我国环境的污染包括烟气污染(煤炭直接燃烧排放的SO2、NOx等酸性气体,使中国很多地区酸雨量增加)、粉尘污染(对电站附近环境造成粉煤灰污染,造成雾霾等气候环境)、废水污染(发电过程中排除冲灰水、工业污水、酸碱废液、热排水等废水)、噪声污染(锅炉排汽的高频噪声、设备运转时的空气动力噪声、机械振动噪声以及电工设备的低频噪声等)。更重要的是,煤炭和石油作为火力发电的主要能量来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资源储量有限,也就决定了火力发电是不可持续发展。

    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以及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 年)》的通知(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提出在执行更严格能效环保标准的前提下,到2020年,力争使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62%以内,《计划》还提出要优化区域煤电布局,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力争2015年完成综合节能改造机组容量1.5亿千瓦,“十三五”期间完成3.5亿千瓦。从长远来看,寻找更为经济、有效的清洁能源代替目前的火力发电成为大势所趋。

    2、电力装机去煤化大势所趋,清洁能源前景巨大

    为解决火力发电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的影响,我国《可再生能源法》于2006年1月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成为我国实施可持续能源战略的重要措施。

    清洁能源是指不排放污染物的能源,它包括核能和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是指原材料可以再生的能源,如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生物能(沼气)、海潮能等能源。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开拓新的经济增长领域、促进经济转型、扩大就业的重要选择。可再生能源资源分布广泛,各地区都具有一定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件。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主要是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1月初,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将全面完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重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计划常规水电、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分别达到3.5亿千瓦、0.58亿千瓦、2亿千瓦和1亿千瓦的目标。

    2014年11月,中国和美国双方在北京发布应对气候变化的《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根据声明,美国计划于2025年实现在2005 年基础上减排26%-28%的全经济范围减排目标并将努力减排28%。中国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并计划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上述承诺将给国内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转型带来巨大压力。碳排放总量控制将约束地方政府经济行为,高燃煤消耗企业将被加速关停、逼停,风电、水电等清洁能源企业将迎来飞速发展的机会。

    截止2014年9月底,全国6,000千瓦以上电力装机达到12.66 亿千瓦,其中非火电清洁能源(水电、核电、风电、光伏等)装机3.79 亿千瓦,装机占比已接近30%,清洁能源装机占比持续提升,电力装机去煤化已成大势所趋。为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防治大气污染,未来非火电清洁能源占比将会继续提升。

    3、风力发电作为清洁能源的生力军,具有广阔前景

    在我国,目前用于发电并已经形成规模和产业的新能源主要包括风电、水电、核电和太阳能等发电方式。根据2013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电源工程投资完成3,717亿元,其中主要为水电、火电以及核电,金额分别为1,246亿元、928亿元以及609亿元,占到总投资额的74.88%,其他电源方面的投资占比仍然较低。

    风力发电,是指把风的动能转变成机械动能,再把机械能转化为电能。风力发电的原理,是利用风力带动风车叶片旋转,再透过增速机将旋转的速度提升,来促使发电机发电。风力发电不需要使用燃料,也不会产生辐射或空气污染。目前全球的风能约为2.74×109MW,其中可利用的风能为2×107MW,比地球上可开发利用的水能总量还要大约10倍。我国风能储量很大、分布面广,仅陆地上的风能储量就有约2.53亿千瓦。

    在目前国家降低石化能源使用比例,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形势下,风电作为重要的可再生能源之一,一直保持着较快发展。2013年全年中国风电累计产量达1,371亿千瓦时,首次超越核电成为中国第三大电力来源。根据国家能源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1-9月,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858万千瓦,到9月底,全国累计并网容量8,497万千瓦,同比增长22%;2014年1-9月,全国风电上网电量1,0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

    为了培育和发展风力发电产业,各部委陆续出台了多个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加强开发规划指导,使其有序发展。

    (下转B19版)

    序号项目名称资金需要量(万元)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万元)
    建设投资铺底流动资金合计
    1高空风能发电项目183,00017,000200,0002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50,00050,000
    合 计 250,000

    序号项目名称资金需要量

    (万元)

    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万元)
    建设投资铺底流动资金合计
    1400兆瓦高空风能发电项目183,00017,000200,0002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50,00050,000
    合 计 2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