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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14-34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2月4日至2014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名。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35)。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有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35)。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36)。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6日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14-35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

      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情况

      ■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6日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14-36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5日(星期四)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2日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5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昌市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四川省西昌市胜利路66号)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2日

      6、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通过:(1)本人亲身出席现场投票;(2)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投票;(3)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说明详见附件2)

      同一表决权就同一议案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他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2经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3经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2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四川省西昌市胜利路66号)。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点: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四川省西昌市胜利路66号)。

      联系人:谭卫国、窦明

      联系电话:(0834)3830156、3830167

      传真:(0834)3830169

      邮编:615000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6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如在同一栏内划两个“√”,此表决结果作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提示:

      1、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投票日期:2014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

      (三)表决意见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2日 A 股收市后,持有西昌电力A股(股票代码600505)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二)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三)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四)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