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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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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 告
    2014-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4-06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可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4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鉴于以上,2014年12月3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订了《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亿元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理财产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

      2014年12月3日,公司与海通证券签订了《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

      1、理财产品名称: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4、年化收益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产品起息日当日有效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2.85%

      5、产品期限:30天

      6、产品起息日:2014年12月4日

      7、产品到期日:2015年1月2日

      8、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产品到期后按约定日期一次性将应得本金及收益划转至公司账户。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

      2014年12月3日,公司与海通证券签订了《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

      1、理财产品名称: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4、年化收益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产品起息日当日有效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2.95%

      5、产品期限:60天

      6、产品起息日:2014年12月4日

      7、产品到期日:2015年2月1日

      8、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产品到期后按约定日期一次性将应得本金及收益划转至公司账户。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产品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本系列收益凭证产品挂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当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发生波动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产品利息发生相应变化。

      2、流动性风险。本系列收益凭证产品未设交易转让条款,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前无法变现,产品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按约定日期一次性划转至投资者账户,无法满足流动性需求。

      3、政策法律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地方政府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现有法律缺位无法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个别地区执法环境不完善等,可能对收益凭证业务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4、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监管部门暂停或停止柜台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收益凭证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产生影响,导致收益凭证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5、信息传递风险

      未及时了解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信息和公告,或对交易规则和配套制度的理解不够准确,导致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三、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处理具体事宜,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将对上述理财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全体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

      2、海通证券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

      3、海通证券收益凭证产品风险揭示书。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4-06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可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4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鉴于以上,2014年12月3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订了《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8亿元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理财产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

      2014年12月3日,公司与海通证券签订了《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1亿元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

      1、理财产品名称: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4、年化收益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产品起息日当日有效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2.95%

      5、产品期限:60天

      6、产品起息日:2014年12月4日

      7、产品到期日:2015年2月1日

      8、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产品到期后按约定日期一次性将应得本金及收益划转至公司账户。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

      2014年12月3日,公司与海通证券签订了《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7亿元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

      1、理财产品名称: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4、年化收益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产品起息日当日有效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3.05%

      5、产品期限:90天

      6、产品起息日:2014年12月4日

      7、产品到期日:2015年3月3日

      8、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产品到期后按约定日期一次性将应得本金及收益划转至公司账户。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产品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本系列收益凭证产品挂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当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发生波动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产品利息发生相应变化。

      2、流动性风险。本系列收益凭证产品未设交易转让条款,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前无法变现,产品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按约定日期一次性划转至投资者账户,无法满足流动性需求。

      3、政策法律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地方政府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现有法律缺位无法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个别地区执法环境不完善等,可能对收益凭证业务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4、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监管部门暂停或停止柜台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收益凭证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产生影响,导致收益凭证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5、信息传递风险

      未及时了解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信息和公告,或对交易规则和配套制度的理解不够准确,导致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三、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处理具体事宜,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将对上述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以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全体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

      2、海通证券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

      3、海通证券收益凭证产品风险揭示书。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4-063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可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4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鉴于以上,2014年12月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91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4、预期收益率(年):3.80%

      5、产品期限: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91天投资周期)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产品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到期收益。

      2、信用风险: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客户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除约定的客户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客户不得在产品存续期内提前终止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5、产品不成立风险:如因募集规模低于说明书约定的最低规模或因其他因素导致本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客户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6、提前终止风险:为保护客户利益,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7、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到期收益。

      8、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9、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客户将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信息传递风险: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导致工商银行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的,可能会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三、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处理具体事宜,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将对上述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全体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1、2014年12月3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产品天数为30天,年化收益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产品起息日当日有效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2.85%,具体详见2014年12月5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该产品将于2015年1月2日到期;

      2、2014年12月3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产品天数为60天,年化收益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产品起息日当日有效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2.95%,具体详见2014年12月5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该产品将于2015年2月1日到期。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91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2、《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91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合同成立报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