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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4-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4-071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014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会7人,实际参会7人。董事马强、华平澜、谢德仁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王斌、张荣军、陶伟、吴韬以通讯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石伟泽、王述清、任宝新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经表决,以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华兴光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公告详情请见2014年12月9日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华兴光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8日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4-072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华兴光线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上海华晟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华兴光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登记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华兴光线”),华兴光线规模暂定10亿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自有资金。公司拟与上海华晟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华兴光线的普通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不参与基金的日常运营与管理。

      华兴光线将重点投资互联网、高科技、新媒体产业、与文化传媒相关的产业、电商等大消费行业、医疗健康领域的有潜力的企业。

      2014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华兴光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华兴光线还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方可成立。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华兴光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目标认缴出资额

      目标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华兴光线认缴出资额达到或超过5亿元人民币时,普通合伙人可确认首轮募集完成。

      (三)合伙人构成:由1名普通合伙人及不多于49名有限合伙人组成

      (四)经营范围

      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提供与投资活动有关的各种咨询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范围为准。根据企业自身发展和业务需要,由普通合伙人决定,并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本合伙企业可调整经营范围。

      (五)普通合伙人

      华兴光线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华晟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为一家在上海临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其核心成员主要来自华兴资本,他们拥有比较丰富的投资与并购重组经验。

      (六)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

      (七)管理公司: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或由普通合伙人另外聘请

      (八)存续期限

      华兴光线存续期限为7年,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由顾问委员会同意,华兴光线的期限可缩短。投资期为首轮募集完成日起4年。

      三、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的出资方式及分期出资的时间安排

      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华兴光线。公司首期出资30%,即900万元人民币。公司剩余70%出资,在首期出资后的2年内分三期,分别以20%、30%及20%的比例缴付。

      (二)管理费用

      合伙企业每年支付的管理费为计算基数的2%,计算基数为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减去合伙企业所有已退出项目投资对应的投资本金。管理费于首轮募集完成日、首轮募集完成日之后的每个会计年度首日计提。

      (三)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原则:

      1、用于弥补华兴光线之前的亏损;2、完成上述第1项的分配后,若有剩余,支付华兴光线应付的有关费用并根据普通合伙人的合理判断预提相关准备金;3、完成上述第1项与第2项的分配后,若有剩余,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直到所有合伙人均收回其在本合伙企业项下的全部实际出资额;4、完成上述第1项,第2项与第3项的分配后,若有剩余,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直到所有合伙人之实际出资额在出资缴付之日至分配之日的期间内达到每年8%的收益率;5、完成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与第4项的分配后,若有剩余,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到普通合伙人分配取得的收益达到累计分配给全部合伙人的优先回报金额的25%;6、完成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与第5项的分配后,若有剩余,余额的80%将在全体合伙人之间依照其各自实际出资比例分配,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收益分配时间:1、在从投资组合公司获得任何投资回报之日起90日内,华兴光线应根据上述原则和顺序向合伙人支付应分配项目可分配收入的全部;2、在华兴光线存续期满或终止并清算时,华兴光线应对全部投资项目合并计算,按照上述分配原则进行统一最终核算。

      (四)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之日生效。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华兴光线,目的是借助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及其先进的投资管理经验,延伸公司的投资平台,打造公司外延式发展的快速通道,并发挥和利用各方优势寻找符合公司转型战略的投资标的。

      根据华兴光线设立的投资原则和标准,其投资收益将在未来几年逐步体现,近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不明显。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的风险:华兴光线可能无法在规定时间募集到最低资金规模的风险;本次投资行为可能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风险;华兴光线在未来项目投资中存在的盈利不确定性所导致的风险。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已充分论证了本投资事宜,如华兴光线募集失败将及时收回所投资金。另外,公司对本次投资的风险及不确定性有充分认识,未来将密切关注华兴光线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及时控制风险,确保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华兴光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

      3、华兴光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8日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4-073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议案董事弃权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8日,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会7人,实际参会7人。董事马强、华平澜、谢德仁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王斌、张荣军、陶伟、吴韬以通讯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石伟泽、王述清、任宝新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经表决,以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华兴光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告详情请见2014年12月9日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华兴光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独立董事谢德仁在审议表决《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华兴光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时投了弃权票,理由为:一、上市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甚匹配,且该项投资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二、建议上市公司以其他投资方式例如跟投的方式拓宽投资渠道。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