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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4-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14-041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羚纸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提供累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羚纸业有限公司提供累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羚纸业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提高银行融资效率,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本公司拟同意为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累计最高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拟同意为江苏金羚纸业有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累计最高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担保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江苏南京六合红山精细化工园

      3、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4、法定代表人:钟书高

      5、经营范围:差别化粘胶长丝的生产与销售

      6、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06月30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112,267万元,净资产28,217万元,资产负债率74.87%;该公司201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1,005万元,营业利润为19,24万元,净利润为1,682万元。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系本公司直接出资74.52%、本公司全资孙公司香港金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5.48%共同成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二)江苏金羚纸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金羚纸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江苏省大丰市王港闸南首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钟书高

      5、经营范围:差别化粘胶短纤维及浆粕、纸张的生产与销售

      6、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06月30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44,312万元,净资产4,976万元,资产负债率88.77%;该公司201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1,960万元,营业利润为-2,063万元,净利润为-1,983万元。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系本公司直接出资95%、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出资5%共同成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如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董事会将根据上述两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江苏金羚纸业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有效控制其经营、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为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江苏金羚纸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其拓展融资渠道,增强其生产经营能力。董事会经过充分了解,认为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江苏金羚纸业有限公司均具备融资偿还能力,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较大的风险,同意为其融资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江苏金羚纸业有限公司的经营、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经营发展,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江苏金羚纸业有限公司均具备融资偿还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刊登日,本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无其他担保之情形,担保总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38%,未有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