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4-074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5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建民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制定战略发展规划,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本次编制的战略发展规划(战略发展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告编号:2014-075号)。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东升庙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升庙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4)第1590003号】显示,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东升庙公司实现净利润292,560,743.86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5,775,373.47 元。经决定,东升庙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股东分红250,000,000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4-075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的发展战略为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紧紧围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降耗的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扩大资源综合利用范围,延伸产业链发展,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矿山采选技术创新,加快人才队伍和现代化矿山建设步伐,继续加强环境治理工程,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坚持走低成本、高效益扩张的经营发展之路,努力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股东收益的最大化,力争将本公司建设成为一个高技术、高效益、注重环保与安全生产的现代化大型企业集团。
二、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的经营目标为:矿业为主、产业多元;在2017年之前,通过并购重组、资产收购、发起设立(联合投资)等方式,力争把公司建设成为集采矿、选矿、冶炼、贸易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
三、实现目标的具体规划
为实现公司的业务目标,公司制定了以下具体发展规划:
(一)扩大资源储量和矿山建设规模计划
作为资源型的矿业企业,不断扩大控制和占有优质的矿产资源,是公司保证可持续发展的最基本条件和生命工程。公司计划在2017年底之前通过资源勘探和矿业并购实现资源储量和盈利能力大幅提高,达到优质大型矿业上市公司标准。
1、加强对公司现有铅锌矿产资源的勘探工作,利用已有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并通过与国内优秀的地质勘探队合作,做好现有铅锌矿山资源增储和已有资源储量升级工作。进一步提升现有矿山的开采能力,通过升级选矿装备技术和工艺技术,使得矿山产能与矿山资源储量的增加相匹配。
2、会同控股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全力推进现有承诺注入矿山的资源储量评审与备案、项目建设以及采矿权证等资质许可证照的办理工作。确保在2017年之前,完成内蒙古中西矿业有限公司、山西金德成信矿业有限公司等优质大型矿山的注入工作。
3、积极寻找优质矿山,扩展矿山品种。公司计划投入30-40亿元从外部收购、建设优质矿山,从而形成铅锌、铜钼、贵金属(金、银)、非金属(钾盐)多金属协同开发的新局面,从而更好地应对有色金属行业周期性波动,实现公司持续、稳定、高效的发展。
(二)有色金属采选下游产业延伸计划
公司计划加强对有色金属资源的整合,不断向有色金属采选下游产业延伸,充分显现公司的资源优势和规模效益。公司控股股东建新集团已承诺在条件成熟时将其拥有的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和巴彦淖尔华峰氧化锌有限公司2家铅锌矿采选下游相关企业注入上市公司,届时公司将拥有矿石冶炼及其下游资源循环综合利用等业务,有色金属产业链将得到延伸。
(三)有色金属贸易拓展计划
有色金属贸易业务能够加速企业资金流动性,增加企业收入规模,改善企业财务状况,是建新矿业重点拓展的业务。公司计划做大做强现有的铅锌铜产品国内外贸易,重点拓展矿产资源丰富的西藏、新疆、青海等地区的贸易业务,逐步确立在我国西部地区有色金属贸易市场的优势地位。
(四)技术开发计划
公司将积极引进优秀的技术人员,充实公司的研究开发力量,对生产环节中的各个技术细节进行研究和改进,加快技术改造和采选新技术的应用,提高劳动生产率,大力发展信息化工程,推动矿山现代化建设。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技术改造的投入,组织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和革新改造活动,力争科技成果数量逐年增长,转化应用率逐步提高。
完善公司安全检测和监控系统,为矿山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加快网络系统应用,提供和完善信息检测技术,在各种监控和检测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相应的评估、预报和决策支持系统,为公司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五)人力资源计划
根据总体发展战略,公司将明确人才的重要地位,推行高素质人才战略。一方面,加强现有人力资源管理,通过岗位练兵、业务技术培训等多种途径提高现有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提高团队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公司计划进一步引进高素质的工程技术、销售及管理等方面人才,不断完善现代化经营管理团队建设。此外,公司还将还将进一步完善企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清晰的体现生产要素和贡献大小的分配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员工能动性。
(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计划
建新矿业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告、信息披露和提示风险的义务,切实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建立舆论反应机制,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知情权。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4-076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新矿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的相关议案。公司已于2014年9月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材料,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予以披露,具体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对前次重组注入资产(东升庙矿业100%股权)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后,东升庙矿业的业绩能独立核算
本次发行完成前,前次重组资产即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东升庙矿业”)为发行人100%控股子公司,东升庙矿业近三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收入 | 669,689,204.12 | 620,468,425.94 | 676,245,690.64 |
净利润 | 292,560,743.86 | 251,229,402.70 | 363,616,260.3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242,948,421.16 | 134,212,328.94 | -24,558,283.07 |
项目 | 2013.12.31 | 2012.12.31 | 2011.12.31 |
货币资金 | 303,677,257.98 | 420,546,002.29 | 859,318,416.98 |
从其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来看,东升庙矿业整体盈利状况较好,现金流稳定,自有资金能够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具备良好的持续发展能力。东升庙矿业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人员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且相对稳定,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目的为补充母公司流动资金。发行后建新矿业对东升庙矿业的投资关系保持不变,即仍为两个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募集资金到位后,建新矿业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如按照建新矿业的整体战略需以东升庙矿业为主体对外股权投资的,使用募集金时双方会办理必要的财务手续,东升庙矿业通过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单独核算募集资金产生的业绩。如东升庙矿业因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建新矿业会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向东升庙矿业提供贷款并收取资金利息,东升庙矿业将通过长短期借款和财务费用等账户进行会计核算。
综上所述,前次重组注入资产的业绩均能独立核算。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新增募集资金不会对前次重组注入资产业绩有增厚作用,也不会导致相应注入资产无法按照原业绩承诺方案进行准确核算
如前所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东升庙矿业母公司的流动资金。如东升庙矿业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对外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能够单独计算;如果东升庙根据业务的发展需要补充流动资金的,建新矿业会按照同等借款条件下的市场利率向其收取利息费用。因此,新增募集资金将不会对前次重组注入资产业绩有增厚作用,也不会导致前此注入资产无法按照原业绩承诺方案进行准确核算。
(三)东升庙矿业注入上市公司后存在的资产收购、出售或主要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不会导致相应注入资产无法按照原业绩承诺方案进行准确核算
东升庙矿业注入上市公司后,发生的资产收购、出售或主要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如下:
1、拟收购宝鸡铜峪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根据东升庙矿业与宝鸡铜峪矿业有限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东升庙矿业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宝鸡铜峪矿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暂定为5,800万元。如果上述股权最终的评估值低于5,800万元,东升庙矿业拥有放弃本次收购的选择权。截至目前,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当中。日后如满足条件完成收购宝鸡铜峪矿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由于宝鸡铜峪矿业有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主体,其业绩也能够单独核算。
2、东升庙矿业出售旧办公楼
2013年8月,由于东升庙矿业已新建新办公楼,生产经营不再需要旧办公楼,东升庙矿业将财务账面净值为191.64万元的原办公楼及附属设施进行了处置,取得处置收入430万元,处置费用4.75万元,处置净收入233.61万元。该项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在计算业绩承诺时已经扣除。
3、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注入资产2014年第三季度及以前会计年度的业绩产生影响的事项。
综上所述,东升庙矿业注入上市公司后,不存在因为资产收购、出售或主要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导致相应注入资产无法按照原业绩承诺方案进行准确核算的情况。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137,299,314股,本次预计发行股份数量为239,520,958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376,820,272股。公司截至2013年末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97,117.32万元,本次发行规模为120,000.00万元。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具体情况如下:
在计算本次发行对净资产收益率的摊薄情况时,需作出如下假设: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5年3月底实施完毕。
(2)公司2014、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39,520,958万股。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5)假设2014净利润与2013年持平,且截至2014年末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仅受净利润因素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基于上述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 | 2015年度/2015.12.31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总股本 | 1,137,299,314 | 1,376,820,272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 120,000万元 | |
预计发行完成月份 | 2015年3月 | |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 125,342.42万元 | |
假设情形1: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0%,即310,476,099.86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0.2730 | 0.2358 |
稀释每股收益 | 0.2730 | 0.2358 |
每股净资产 | 1.38 | 2.0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04% | 13.45% |
假设情形2: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持平,即282,250,999.87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0.2482 | 0.2143 |
稀释每股收益 | 0.2482 | 0.2143 |
每股净资产 | 1.35 | 1.9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24% | 12.30% |
假设情形3: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0%,即254,025,899.88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0.2234 | 0.1929 |
稀释每股收益 | 0.2234 | 0.1929 |
每股净资产 | 1.33 | 1.9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40% | 11.14%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虽有所下降,但未来通过收购合适的并购标的,上市公司将从单一的铅锌采选企业转变为多金属采选企业,持续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随着收购标的开工投产,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将逐渐弥补上市公司因本次融资而摊薄的净资产收益率。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大幅增长,但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公司根据意见要求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采取以下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
1、增加资源储备,进一步提高持续盈利能力
矿山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其持有的资源量。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将丰富自身资源品种,增加资源储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积极审慎的选择并购标的,保证公司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弥补摊薄即期回报。
2、提升、优化采选工艺技术
公司将在工艺技术上持续追求创新,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利用自身研发的技术对生产设备进行大量工艺改良,对生产流程、工艺方法和参数进行不断改进,提高自动化和节能降耗水平,在产品品质提高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和原材料、能源耗费,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切实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弥补摊薄即期回报。
3、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率
加强集团化管理,从战略高度对包含新进入上市公司体系的各子公司在发展规划、资源整合、要素共享等方面的统筹,发挥企业集团化具有的战略协同优势;加强降本增效工作,强化基础计量和规范成本核算工作;加强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体系的建设,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环保管理,确保环保装置全天候的正常运行,继续推进清洁生产和环保新技术的应用工作,抓好环保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发生,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尽快实现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弥补。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蓄发展活力
改进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更为有效的用人激励和竞争机制。建立科学合理和符合实际需要的人才引进和培训机制,保证人力资源数量、结构合理性以及必要的素质条件,保证合理的激励机制和关键岗位人员有效管理,建立员工培训的长效机制,促进各级员工的服务效能。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树立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搭建市场化人才运作模式。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
6、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4-077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新矿业”)自上市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公司向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正处于审核阶段,根据相关审核要求,现将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行政处罚情况
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被采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情况
2014年10月,重庆证监局向建新矿业下发了《关于对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重庆证监局(2014)9号],要求公司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2014年11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刊登了《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证监局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公告》:
“一、关于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问题
(一)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问题
整改措施:公司对子公司内蒙古临河新海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引以为戒,组织下属各公司相关人员学习相关规定统一认识;进一步梳理、规范关联方交易事项,坚决杜绝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事件的发生。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二)关于关联交易及关联方往来披露错误问题
整改措施:
(1)对2013年年度报告中关联交易、资金往来统计数据等错漏进行自查;
(2)对《2013年度报告》全文中《上市公司201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第五节 重要事项 第七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更正,对公司与北京怡方盛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补充披露(相关补充及更正公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报告补充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4-065号)。
(3)进一步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强化对公司财务数据的统计和核查管理,对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尤其是定期报告的草拟、校对、审核、发布流程管理,从流程上杜绝财务数据和财务信息披露错漏的发生,提高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
整改责任人:公司财务总监
(三)关于“三会”运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补签完善相关人员的签字并归档整理,强化文稿资料及时归档入卷要求,切实保障“三会”运作程序的规范性。
整改期限:持续整改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关于内幕知情人登记不全面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内幕知情人员的签字确认工作。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在涉及重大事项的筹划、决策等各个阶段,在定期报告编制期间,由董事会办公室专人负责落实执行《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整改期限:持续整改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财务核算问题
(一)关于现金、银行存款核算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1)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下属公司内部现金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对下属各子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力度,坚决杜绝违规使用银行账户的事件发生,加大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内部审计和检查力度。
(2)加强对各下属子公司相关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确保财务信息及时准确。
(3)结合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对公司及各子公司银行账户的开设、注销流程由公司财务总监统一进行审批,从制度上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期限: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责任人:公司财务总监
(二)关于成本核算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生产具体情况以及会计准则的要求,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惯例,考虑将主产品与伴生产品合并披露,确保收入与成本相对应。
(2)对库存管理进行梳理,统一计量标准,规范、完善存货盘点制度,明确存货盘盈和盘亏的处理确认标准及其时点,并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存货管理制度进行账务处理。
整改期限: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
整改责任人:公司财务总监
(三)关于无形资产核算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1)为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公司子公司凤阳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已加强对资产的日常管理,对下属各公司由于特殊原因形成的账面没有记录的资产,及时进行清理,拟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立财务备查账管理。
(2)结合采矿权证载有效期,严格对采矿权按产量法摊销,即摊销额=采矿权剩余价值/剩余保有经济储量*矿石消耗量,对于采矿权证有效期内发生的采矿权成本和保有经济储量的变化,及时进行会计账务调整,确保采矿权价款摊销情况与实际开采情况相符。
整改期限: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
整改责任人:公司财务总监
(四)关于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1)2014年12月31日前公司将在参照矿山预计寿命(保有储量和采选规模)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基础上,确定固定资产-井巷构筑物的折旧方法,以确保折旧方法与实际采矿情形配比。
(2)加强对在建工程日常核算的监督管理,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及时进行竣工决算,或者予以暂估,及时转入固定资产。
(3)加强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对不符合资本化确认条件的修理费在发生时直接记入当期损益。
整改期限:持续整改
整改责任人:公司财务总监
(五)其他财务信息不规范问题
1、关于地质勘探成本核算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未来公司采矿证办理和变更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将根据地质勘探成果和实际情况,严格《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判断分析,对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费用,及时予以费用化,确保地质勘探成本核算规范和准确。
整改期限:持续整改
整改责任人:公司财务总监
2、关于费用跨期问题。
整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制度,规范费用报销流程,确保费用报销和账务处理及时,对于当期发生的费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期末,充分考虑可能跨期的费用,进行足额预计,采取预估的方式核算,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的会计规定执行,确保各项费用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整改期限: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
整改责任人:公司财务总监
3、其他应收款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加大催收力度,完善解决方案,确保资金安全。
整改期限:2015年6月前完成
整改责任人:子公司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公司运营,并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作为改进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契机,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