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委托贷款的公告
关于收回委托贷款的公告
2014-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0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2月11日,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向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贷款2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两年,贷款年利率10.9%。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036号公告。
公司于2012年12月11日向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发放委托贷款20,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的到期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截至2014年12月10日,公司已收到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归还的委托贷款本金20,000万元及利息4,360万元, 至此,公司已收回本次委托贷款事项的全部本金及相应利息,本次委托贷款未出现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