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
暨上市公告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4-031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
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679,550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4年12月22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1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8月和2011年10月两次反馈意见,公司依此对上述草案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于2011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公司于2011年12月15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公司于2012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股权激励授予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1年12月21日,授予价格为9.61元/股,授予数量为2,800,000股,授予对象共计126名。至此,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工作。
5、公司于2012年12月20日回购注销了已离职激励对象67,4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第一次解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683,150股;公司于2014年1月21日回购注销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合计7,2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第二次解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683,150股;公司申请第三次解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679,550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14年12月22日上市流通。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根据本激励计划 “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解锁安排”有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四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为25%,其中第三期在该部分股票授予日(即2011年12月21日)36个月后解锁。经核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现已满足第三次解锁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 条件 说明 | 解锁条件 | 条件满足说明 |
| 公司业绩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考核条件 | 以2010年度为基准年,201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201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2013年每股收益较基准每股收益增长率不低于50%。 |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14〕00714号),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230.3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300.52万元,实现每股收益0.9087元,与2010年度相比,分别增长87.46%、50.96%和59.98%,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
| 公司未发生本次限制性股票禁止解锁的情形 |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 ①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4月15日对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和③未发生。 |
| 激励对象未发生不能解锁的情形 | ③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④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由于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者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 未发生 |
| 激励对象2013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 根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前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201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涉及的119名激励对象在2013年度的绩效考核均为合格。 |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单位:股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1 | 张荣谦 | 董事、副总经理 | 39,000 | 39,000 | 100% |
| 2 | 徐惠仪 | 副总经理 | 30,950 | 30,950 | 100% |
| 3 | 俞志明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7,400 | 27,400 | 100%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 97,350 | 97,350 | 100%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 582,200 | 582,200 | 100% | ||
| 合计 | 679,550 | 679,550 | 100% | ||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14年12月22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679,550股。
(三)董事、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公司董事和高管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进行股份交易。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416,400 | -679,550 | 736,85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238,260,900 | +679,550 | 238,940,450 |
| 总计 | 239,677,300 | 0 | 239,677,300 |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于2014年12月10日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出具了《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中有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条件。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