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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河北省政府及张家口市政府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4-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4-136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河北省政府及张家口市政府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资源集团”)分别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合作内容涉及本公司微煤雾化等相关业务。现将协议中涉及本公司的主要条款公告如下:

      一、 框架协议主要条款

      1、河北省政府及张家口市政府支持亿利资源及其关联企业参与河北省、张家口市清洁能源开发建设,并积极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服务,本着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基本原则,不断推进燃煤锅炉改造,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2、为尽快推动微煤雾化技术落到实处,河北省政府与亿利资源共同成立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双方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河北省副省长张杰辉担任,副组长由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王昌、亿利资源总裁田继生担任,双方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3、亿利资源及关联企业将发挥在微煤雾化开发与服务方面的优势,加大在河北省的业务发展和投资力度,采用先进的理念和技术,投资、建设、运营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预计3年内在河北省投资180亿元,完成20000蒸吨燃煤锅炉的改造,用于城市建成区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其他地区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的改造;预计3年内在张家口市投资18亿元,完成2000蒸吨燃煤锅炉的改造。

      现有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居民小区传统锅炉的节能改造,可采取EMC方式进行;对新的工业园区、新的居民小区热源建设,可采取BOO方式进行,由亿利资源及关联企业投资建设并运营微煤雾化清洁环保供热(汽)中心;对供热(汽)企业可采取重组、兼并等多种方式进行合作。

      4、河北省政府和张家口市政府支持亿利资源积极参与燃煤锅炉的改造。由政府方提供工业锅炉台帐和未实行集中供热工业园区名单,亿利资源在政府总体规划下进行筛选和能源整体规划,项目实施本着先工业后居民原则,在河北省将以环北京4市及衡水市、省直管县为优先目标,在张家口市将以环北京3县及市主城区周边县为优先目标,分区域、分行业确保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有关项目程序组织实施。争取2015年开工建设示范项目。

      5、政府将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支持亿利资源发展。在燃煤锅炉治理上,同意给予政策扶持,包括资金支持、用地指标及优惠政策、税收优惠、落实微煤雾化项目的减煤替代方案等。

      二、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分别与河北省政府和张家口市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公司微煤雾化项目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市场竞争力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公司实现清洁能源战略转型目标提供了有利保障。

      三、 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是双方合作的战略性约定,具体项目的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2日

      ●报备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与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与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