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互动
  • 7:研究·宏观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4年12月13日   按日期查找
    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47版:信息披露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临2014-034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董事长周自力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编号为临2014-035号公告。)

      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杭州解百义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义乌商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300万元的借款。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根据义乌商贸的实际经营需要给付,还款期限自款项支付之日起1年内(含)清偿,财务资助的利率为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授权公司董事长周自力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由于义乌商贸的其他持股10%以上股东未同步进行财务资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童本立、裴长洪、王国卫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公司董事周自力、朱尔为、张恩、谢雅芳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向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编号为临2014-036号公告。)

      杭州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大厦”)为本公司之控股孙公司,在确保杭州大厦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杭州大厦向其参股子公司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提供6,800万元资金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款项支付之日起不超过2年(含),资金来源为杭州大厦自有资金,利率在参照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范围内协商确定。董事会授权杭州大厦董事长童民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文本。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临2014-035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务资助对象: 杭州解百义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1,300万元。

      ●期限:自款项支付之日起1年(含)。

      ●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一、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解百”、“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杭州解百义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义乌商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的借款,借款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借款费用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由于义乌商贸其他持股10%以上的股东未同步进行财务资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4 年12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共9名出席会议,关联董事周自力、朱尔为、张恩、谢雅芳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情况

      1、财务资助金额及期限

      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本公司拟向义乌商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300 万元的借款。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 年内根据义乌商贸的实际经营需要给付,还款期限自款项支付之日起1年内(含)清偿。

      2、资金主要用途

      本公司向义乌商贸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仅限其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3、借款利率

      公司将按资金实际使用时间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义乌商贸收取资金占用费。

      三、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股东情况

      1、义乌商贸基本情况

      义乌商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杭州解百持有义乌商贸55%的股份,截止2013年12月31日,义乌商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180.2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323.7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56.50万元。2013年度义乌商贸实现营业收入17,264.24万元,净利润146.73万元。自2013年以来,义乌商贸经营情况逐步好转,并扭亏为盈。

      2、义乌商贸的其他股东情况

      (1)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义乌商贸3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吴波成,注册地址:义乌市稠城街道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写字楼15楼,注册资本人民币7,833.77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市场建设开发;建筑设计;建筑五金、建材、装潢材料批发、零售等。

      (2)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义乌商贸15%的股权,法定代表人:应雪林,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49-3号5-8楼,注册资本人民9亿元,主要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业投资。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义乌商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有助于该公司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经济效益。该公司为杭州解百的主要控股子公司之一,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且该公司目前的经营基本稳定,因此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风险不大。

      五、前12个月的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公司累计向义乌商贸提供的借款发生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上述借款已按约全部收回。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义乌商贸提供的借款余额为0元。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义乌商贸进行财务资助,该公司的其他持股10%以上股东未同步进行资助,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义乌商贸进行财务资助有助于该公司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我们表示同意。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临2014-036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

      向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务资助对象: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金额:人民币6,800万元。

      ●财务资助期限:自款项支付之日起不超过2年(含)。

      ●财务资助利率:在参照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范围内协商确定。

      一、提供财务资助概述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解百”、“公司”)之控股孙公司杭州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大厦”)拟向其参股子公司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百大置业”)提供人民币6,800万元资金的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为杭州大厦自有资金,利率将在参照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范围内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014年12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共9名出席会议并全票同意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情况

      1、财务资助金额及期限

      在确保杭州大厦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杭州大厦拟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6,800万元资金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款项支付之日起不超过2年(含)。

      2、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杭政储出[2009]60号地块房地产项目开发。

      3、财务资助的利率

      在参照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股东情况

      1、杭州百大置业基本情况

      杭州百大置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000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60,688.1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11,197.4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9,490.65万元。2013年度杭州百大置业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587.27万元。

      2、杭州百大置业的其他股东情况

      (1)浙江百大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顺华,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546号7楼,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物业管理。

      (2)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寿柏年,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10楼,注册资本人民币89,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

      3、产权关系图

      ■

      四、该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杭州大厦对杭州百大置业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有助于杭州百大置业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将对加快房产项目建设的进度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杭州大厦的日常经营。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控股孙公司杭州大厦有限公司拟对其参股子公司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财务资助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杭州百大置业进行财务资助有助于该公司降低经营成本,并有利于杭州大厦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我们表示同意。

      六、其他说明

      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大厦已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至2015年8月13日止。此委托贷款事项于本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前经杭州大厦董事会批准并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