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公司
  • 5:市场
  • 6:市场
  • 7:评论
  • 8:专版
  • 9:艺术资产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焦点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特别报道
  • A7:基金·专访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互动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5:基金·研究
  • A16:基金·海外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保本周期到期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停牌公告
  •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
  •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  
    2014年12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3版:信息披露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保本周期到期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停牌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保本周期到期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4-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21010;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1年10月11日证监许可[2011]1638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为2011年12月20日开始至2014年12月22日到期。本基金在第一个保本周期期满后,在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下,本基金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现对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的相关安排提示如下:

      1、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到期期间自2014年12月22日(含)起至2014 年12月26日(含)止。在此期间内,本基金将暂停申购(含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在当期保本周期持有至到期日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转换转出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其中,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采取何种到期选择,均无需就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支付赎回费用和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下同)等交易费用。在到期期间内,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何种选择,将自行承担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不含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2、本基金将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期间结束后和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日之间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时间自2014年12月29日(含)起至2015年1月21日止(含),本基金在过渡期将暂停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其中:自 2014年12月29日(含)至2015年1月20日(含),为过渡期申购的限定期限;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2015年1月21日)收市后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本基金在该日暂停办理过渡期申购业务。本基金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 元。基金份额折算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第二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日,保本周期三年,第二个保本周期自2015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2日止。如保本周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过渡期开放申购并设置规模上限,若本基金提前达到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公告,提前结束过渡期申购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并提前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

      本公司将陆续发布关于本基金保本到期和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5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21010;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1年10月11日证监许可[2011]1638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为2011年12月20日开始至2014年12月22日到期。本基金在第一个保本周期期满后,在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下,本基金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

      现经本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一、本次修订主要对基金合同中 “二、释义”、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二、基金的保本及保证”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对合同其它部分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也同步进行了修改和更新。投资者可访问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

      此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并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向监管机构进行备案。

      二、本基金管理人将据此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三、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