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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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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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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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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4-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99 股票简称:均胜电子 编号:临2014-044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5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2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12月16日)。

      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21.29元/股(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300.00万股(含5,300.00万股)。在前述发行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市场情况与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包括境内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结束之前,若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数量的上限进行调整,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数量上限相应调整为届时监管部门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数量上限。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公司的关联人不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2,837万元(含112,83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1)使用募集资金68,888.60万元(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交易价格下限9,050万欧元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14年12月12日(即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议案前一交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取得,汇率为100欧元兑人民币761.20元)收购德国公司Quin GmbH的100%股权;

      (2)使用募集资金18,500.00万元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均胜普瑞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有限公司建设工业机器人项目;

      (3)剩余部分约25,448.4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金额的部分,公司可以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因汇率变动等客观因素使得上述收购Quin GmbH股权项目的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额低于上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额时,差额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收购及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支付或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全权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起止日期、具体申购方法、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以及其他与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及股权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相关协议;

      3、办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申报、备案有关事宜;

      4、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7、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及上市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8、在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相应调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非公开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非公开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11、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Volan GbR等转让方签署<股权购买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收购德国公司Quin GmbH,并与Quin GmbH的股东签署《Share Purchase Agreement》(《股权购买协议》),分阶段购买Quin GmbH的100%股权,Quin GmbH的100%股权最低收购价款是90,500,000.00欧元,最高收购价款为94,500,000.00欧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Quin GmbH股权收购价款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收购德国公司Quin GmbH的顺利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先行以自筹资金(来源包括公司自有资金、银行借贷资金或其他合法渠道及方式筹集的资金)支付全部或部分Quin GmbH股权收购价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相应置换。在最高收购价款94,500,000.00欧元的金额范围内,将直接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办理相关借款担保协议以及保函等文件的签署事宜,所借款项及担保仅限于本次收购Quin GmbH股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审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非公开发行工作实际情况,鉴于拟以募集资金购买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待上述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6日

      股票代码:600699 股票简称:均胜电子 编号:临2014-046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13日开市起停牌。

      2014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十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公告。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16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6日

      股票代码:600699 股票简称:均胜电子 编号:临2014-047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5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2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

      会议由郭志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