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4年12月17日起在中国工商银行开通其销售的本公司旗下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A类485114,B类485014),及工银瑞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0263)的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http://www.icbc.com.cn/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网站:www.icbccs.com.cn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7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4年11月12日起至2014年12月12日17:00 止。2014年12月15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出席本次大会的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份额共计464,150,864.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631,858,424.00份的73.4580%,达到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参加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64,150,864.00份,其中,456,437,547.00份基金份额同意,721,611.00份基金份额反对,6,991,706.0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98.3382%,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终止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20,000元,律师费40,000元,合计60,000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4年12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说明,本基金将从2014年12月17日起进入自行赎回期,自行赎回期共2个工作日,在自行赎回期间,本基金将暂停申购,该期限内的赎回款项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正常清算交收。本基金将从2014年12月19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为保障剩余资产分配的及时性,经本基金管理人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分配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红利支付接口完成。
四、备查文件
1、《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7日
附件:公证书
公证书
(2014)京方圆内经证字第25002号
申请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委托代理人:方刚,男,1987年3月31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321283198703310018。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于2014年10月31日委托方刚向我处提出申请,对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会议过程及会议有关事项进行公证监督。申请人向我处提交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证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等证明材料。
经审查确认:申请人是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的管理人,申请人与该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集召开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就议案进行表决。经审查,我处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并指派本公证员具体承办。
申请人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了召开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具体操作方案。按照该方案,申请人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的操作过程:
1、 申请人就召开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项于2014年11月1日通过有关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申请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发布了公告,进行了有关信息披露,确定2014年11月11日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2、 申请人就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通过有关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申请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分别于2014年11月3日及2014年11月4日发布了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以及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3、 申请人通过上述公告载明的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审议上述议案的事项进行了告知,并于公告载明的时间内征集了投票表决意见。
我处对申请人收集、统计有关投票表决意见的数据及结果进行了检查,其结果未见异常。
2014年12月15日上午9时43分,本公证员及工作人员赵蓉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层会议室701现场监督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会议的计票会议,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代理人一并出席并监督了该会议全过程。会议由申请人授权的代理人方刚主持,会议程序包括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各参会人员的身份、介绍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情况等。而后,申请人的授权代理人种阳、孙睿计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代理人鲍晶对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并由孙睿现场制作了《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明细》以及《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统计结果》。随后种阳、孙睿、鲍晶、本公证员及工作人员赵蓉、见证律师黎明、孙睿在上述文件上分别签字确认。最后,主持人公布计票结果,本公证员致现场公证词,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大会于11时左右结束。
经我处审查和现场监督,截止至权益登记日,该基金总计有631858424.00份,出席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总计持有464150864.00份,占该基金总份额的73.4580%,达到法定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条件,符合《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上述表决票中,表示同意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56437547.00份,占出席本次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98.3382%;表示反对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的基金份额为721611.00份,占出席本次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0.1555%;表示弃权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6991706.00份,占出席本次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5063%。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本次持有人大会对会议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表决,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表决结果符合《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并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明细》以及《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统计结果》的影印本与上述现场监督过程中取得原本内容相符,原本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公证员 高靓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相关规定,自2014年12月15日起,我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广田股份002482”按指数收益法每日估值,直至其复牌交易。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免长途费)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