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编号:临2014-07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6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4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通知》,定于2014年12月22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为使广大股东周知并能按时参与,现公告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4年12月22日(星期一)上午10时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11层2号会议室
●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 网络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 A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1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
● 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转融通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4年12月22日(星期一)上午10时
A股股东(包括沪股通投资者,以下同)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即,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11层2号会议室
(五)会议的表决方式:
1、A股股东可通过:
(1)本人亲身出席现场投票。
(2)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投票。
(3)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沪股通股票名义持有人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需按照《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操作。
网络投票的操作方式请见本通知附件一。
2、H股股东可通过:
(1)本人亲身出席现场投票。
(2)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投票。
3、关于股东投票方式选择的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以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上述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要获得出席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已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cs.ecitic.com。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通知),均有权参加本次会议;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参阅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通函。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监票员等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s.eciti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通函。
(三)进场登记时间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14年12月22日9时45分前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一天、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邮编:1000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曲先生
联系电话:(8610)60836030
传真:(8610)60836031
电子邮箱:ir@citics.com
六、备查文件
中信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6日
附件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东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议案数:2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030 | 中信投票 | 2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
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2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项议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各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 价格 |
1 |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2.00 |
(三)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5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030)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30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30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30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30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以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
附件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书签发日期:
投票指示:
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 ||||||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中划“√”,作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 ||||||
代理人签名: | 签署日期 | 2014年 月 日 | ||||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签名外,还需加盖公章。 |
填写说明: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3、请填上代理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代理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邮政编码:100026);联系人:曲先生;联系电话:(8610)60836030;传真:(8610)60836031。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