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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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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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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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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2014-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ST天业 公告编号:2014-074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了以下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对象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深圳市华建盈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三、保荐机构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已对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律师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会计师事务所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ST天业 公告编号:2014-075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工作已经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向深圳市华建盈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建盈富”)、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3名发行对象合计发行166,389,351股,上述新股的限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华建盈富持有公司36.39%的股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原股东华建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兴业”)持股比例稀释为8.08%,华建盈富与华建兴业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何志平先生,因此何志平先生通过华建兴业及华建盈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44.47%,已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新生先生、胡志军先生在本次发行前合计持有公司19.65%的股份;在本次发行后,其持股比例稀释为11.24%,不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ST天业公告编号:2014-077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4年12月17日,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朱新生先生通知,其质押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24,710,000股高管锁定股(2013年12月4日质押)已于2014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朱新生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票27,216,468股,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7.00%。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