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广告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
    内蒙古伊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  
    2014年12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B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2版:信息披露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
    内蒙古伊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14-014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6日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2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李建华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子公司山东华泰热力有限公司给

    予公司2014年度停机损失补偿费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建华、李晓亮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14-015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 年1 月26 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共四项准则,并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三项会计准则。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于自2014 年7 月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6 月20 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 年度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7 月23 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后开始执行该准则。

    2014 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调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调增2014年9月30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00万元,调减“长期股权投资”600万元;对期初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追溯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初数600万元,调减“长期股权投资”年初数600万元。

    被投资单位2014年9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山东海化丰源矿盐有限公司6,000,000.00-6,000,000.006,000,000.00-6,000,000.00
    天同证券有限公司0000
    合计6,000,000.00-6,000,000.006,000,000.00-6,000,000.00

    (二)其他不涉及调整的准则的说明

    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准则的规定,执行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

    公司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并对涉及有关报表比较数据的,进行了相应列报调整。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14-016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子公司山东华泰热力

    有限公司给予公司2014年度

    停机损失补偿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山东华泰热力有限公司(下称“华泰热力”)因2014年度无计划停车,给予公司停机损失赔偿2016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华泰热力累计同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438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与华泰集团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综合服务协议》及公司与华泰热力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的相关规定,华泰热力应向公司提供稳定的、能够满足公司生产需求的全部能源。根据公司与华泰热力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的规定,合同双方应相互配合确保协议的顺利执行,并及时有效地通知对方交易协议中各项内容的变化或发展,因任何一方无计划停机或其他过失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应给对方赔付相应损失。2014年度,华泰热力因无计划停车,影响公司产量5.58万吨,影响公司利润2016万元,鉴于此,华泰热力承诺就因无计划停车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赔付金额为2016万元。因公司控股股东华泰集团同时持有华泰热力53.85%的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建华、李晓亮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山东华泰热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广饶县大王镇

    注册资本: 6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供热、供汽、蒸汽。(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

    外;涉及需经法律法规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华泰热力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0.53亿元,截止2014年9月30日的净资产为8.22亿元。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华泰热力的同类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净资产的5%。

    三、关联交易情况

    2014年度,华泰热力因无计划停机影响公司产量5.58万吨,影响公司利润2016万元,根据公司与华泰热力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规定,华泰热力承诺就因无计划停车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赔付金额为2016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停机赔付金额,以公司正常开机时间的平均产量计算影响产量数,以平均销售价格及吨纸成本确定造成的损失额(赔付金额)。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赔付费用,是控股股东子公司对公司因无计划停车所造成的损失的适当补偿,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赵伟先生、刘俊彦先生、杨伟程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于此项议案表示同意。

    七、历史同类关联交易情况

    2010年度,华泰热力因无计划停车给予公司停机补偿1607万元;

    2011年度,华泰热力因无计划停车给予公司停机补偿1389万元;

    2012年度,华泰热力因无计划停车给予公司停机补偿1825万元;

    2013年度,华泰热力因无计划停车给予公司停机补偿1438万元。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