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广告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中国公司治理论坛热议市值管理
  • 上交所取消三项备案登记
  • 美再抡双反大棒 中方光伏企业集体噤声
  • 中证协修订《证券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明令11项不可为
  • 商务部拟立规融资租赁业
  •  
    2014年12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2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 2版:要闻
    中国公司治理论坛热议市值管理
    上交所取消三项备案登记
    美再抡双反大棒 中方光伏企业集体噤声
    中证协修订《证券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明令11项不可为
    商务部拟立规融资租赁业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交所取消三项备案登记
    2014-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王璐 赵一蕙

      ⊙记者 王璐 赵一蕙

      

      上交所昨日公布即时取消3项登记事项,包括证券公司次级债券转让服务、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服务、交易单元租用。今后,对符合三项业务办理条件的申请,即予以办理,不再做实质把关,也不设规模限制,真正实现事先把关项目的精简。这与上交所一直积极推进监管转型、践行简政放权、将监管端口后移的思路颇为适应。

      据上交所相关人士透露,近期国务院和证监会相继下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简称“《决定》”)以及《关于进一步清理证券期货备案类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为配合《决定》和《通知》,上交所结合市场监管实际情况,在今年7月发布的审核、登记事项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清理了上交所审核、登记事项。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总体要求,对于有《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依据的审核事项,予以保留;而对于本质上由市场主体自由决策的事项,上交所不作实质把关,取消该类登记事项审批。

      这次取消的三个登记事项分别是证券公司次级债券转让服务、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服务、交易单元租用。其中,证券公司次级债券转让服务登记事项的取消是根据证监会相应审批事项取消而做出的,体现了监管一致性衔接;资产管理转让登记事项的取消体现了市场化需求,进一步拓宽了资产管理转让渠道,是上交所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监管转型新突破;交易单元租用涉及具有特殊身份的市场主体经由自主协议进行的一定业务安排。以往实践也多是依申请而审批,并无太多实质审核,多为符合条件即通过。因此,这次上交所主动清理取消这一事项的审批,体现了不怕分权、放权的监管角色新转变。

      据悉,这次清理审核、登记事项的一大亮点就是清理标准市场化。目前,上交所具有事前把关性质的审核事项分为会员资格和证券上市两大类,均有法律法规层面的法律依据;登记事项主要是以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为设定依据的事项。对这些事项的清理是经过了严密科学论证后的谨慎决策,清理标准大致分为三类:一是对于证券法明确规范的审核事项,予以保留;二是对本质上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审核事项,予以取消。上交所不再做事前把关,统一调整为事后监管;三是对于带有鲜明自律管理特征的事项,市场主体即使符合规定条件仍不一定适合进场或者操作,上交所出于维护交易秩序、防范市场风险,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监管职责需要,仍需做相应把关,设置与市场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准入限额或规模,则保留为登记事项。

      总体而言,上交所从事先把关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角度出发,取消三项备案登记事项,是进一步推进自律监管转型、实现监管理念转换,最大限度减少监管者对微观事务的管理的新举措,更是上交所积极落实国务院简化事先审批要求,进一步提高自律监管与服务工作的质量、效率与透明度的重要举措。

      同时,为持续推进自律监管的市场化、规范化、公开化,上交所正以此次部分登记事项取消为契机,对自律监管中审核、登记事项进行与时俱进地评估,不断调整事项清单,做到简政放权常态化,真正提高监管水平,提升市场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