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年12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万家市政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万家市政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将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万家市政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万家市政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51919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1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万家市政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万家市政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在每个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低于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减去当日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或者10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90%以上基金份额,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截止本基金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即2014年12月17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减去当日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为2536.48万元。因此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合同经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后将终止,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2014年12月19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4、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5、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6、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7、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之日,基金合同正式终止。
8、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其他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基金,基金管理人仅在每年的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1月25日发布的《关于万家市政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及暂停申购和转换业务的公告》,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2014年11月27日至2014年12月17日,因此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开放申购、赎回。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 95538转6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