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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4-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14-060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2月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8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连红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为保证“XDG-2011-48”项目房地产开发建设,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申请项目贷款,总额人民币3亿元,贷款期限36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决定于2015年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8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14-061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月5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1月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5年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股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出现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鉴于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附件1。

    (五)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2月29日。截止2014年12月2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公司证券办公室。

    3、个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法办理参会登记)。

    4、联系电话:0510-66868278

    传 真:0510-88350139

    联 系 人:王辉

    5、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附件:

    1、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8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即2015年1月5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一、投票流程

    通过该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400红豆投票1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1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1.00元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400买入99.00元1股

    (二)若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400买入1.00元1股

    (三)若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400买入1.00元2股

    (四)若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400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的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14-062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73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