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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4-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534 股票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4—094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18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12月17日至2014年12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17日下午3:00 至2014年12月18日下午3: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林伟光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 23人,代表股份 293,968,07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9.286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3人,代表股份数289,230,94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8.33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20人,代表股份数4,737,12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9554%。

      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22人,代表股份数15,466,64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1192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968,07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46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非关联股东22名,代表股份 15,466,646股。

      表决结果:同意15,466,64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46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

      (1)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5,466,64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46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5,466,64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46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5,466,64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46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

      (4)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15,466,64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46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5,466,64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46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5,466,64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46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

      (7)股票上市地;

      表决结果:同意15,466,64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46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

      (8)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5,466,64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46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

      (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5,466,64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46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5,466,64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46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

      3、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非关联股东22名,代表股份 15,466,646股。

      表决结果:同意15,466,64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46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非关联股东22名,代表股份 15,466,646股。

      表决结果:同意15,466,64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46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非关联股东22名,代表股份 15,466,646股。

      表决结果:同意15,466,64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46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

      6、审议通过《〈关于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968,07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46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非关联股东22名,代表股份 15,466,646股。

      表决结果:同意15,466,64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46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非关联股东22名,代表股份 15,466,646股。

      表决结果:同意15,466,64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46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968,07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968,07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11、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968,07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46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西安新鸿业公司5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968,07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46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

      13、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2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968,07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14、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以收购股权和增资方式投资盈商公司1.1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968,07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反对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15、选举董事(累积投票选举)

      15.1、选举李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2,741,95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240,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2.07%。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文文、孙伊百律师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8日

      股票代码:000534 股票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4—095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3000万元的议案》

      因经营所需,同意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3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由林伟光、杨竞雄和万泽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表决情况: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4-096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热电一厂“三旧”改造项目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全资下属企业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汕头市万泽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收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汕金府函【2014】63号《关于汕头市热电厂住宅片区“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的批复》,附带汕头市人民政府汕府函【2014】192号《关于汕头市热电厂住宅片区“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的批复》。批复同意本公司下属企业申报的改造方案,由汕头市万泽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开发改造主体;根据汕规函【2014】554号,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143.654亩,实用地面积123.882亩,改造后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住宅兼容居住小区服务设施用地,中小学、供电等用地;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集约节约用电,将热电一厂整个厂区用地范围一并纳入“三旧”改造范围,一并改造,一并享受“三旧”改造补缴地价款优惠政策;项目于两年内动工建设。

      本公司下属企业将严格按照汕头市“三旧”改造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手续,尽快组织对该项目实施改造建设。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