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4-054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志生先生、于2014年12月18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1、鉴于公司2014年实际经营情况,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志生先生提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2、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志生先生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上述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确认
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志生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集公司董事夏志生、夏鼎、王培飞、徐建龙、钟传良、夏新明等六名董事(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2)对上述预案进行了讨论,经过讨论研究,一致认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志生先生提议的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招股说明书《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中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以上董事均书面确认,在公司召开相关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时投赞成票。
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 具体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方案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