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二十九次董事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4-08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九次董事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12月12日发出通知,2014年12月19日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公司2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士颖先生主持,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到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重组进展情况
(一)信息披露工作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年10月13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判断所筹划的重大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28日起连续停牌,并开始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较多,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需一定的时间,且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项目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初稿尚未形成,公司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 2014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日,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二)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
1、本次重组旨在通过实施购并新型制浆技术、纸袋纸产能和下游制袋业务,实现与制浆造纸上下游产业链资产的商洽并购。并购标的包括:(1)国内一家纸品制造企业的控股权,该公司主营纸袋纸产销和工业包装加工制袋业务;(2)国内某造纸企业拥有的新型制浆技术及相关资产。
2、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已开展相应工作,对拟收购股权(或资产)开展相应的尽职调查、法律、审计、评估等工作,因涉及资产较多,上述工作仍在进行中。
3、重组方案涉及的包括交易方式在内等相关问题正与交易对方进行持续的论证和商榷,截至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项目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这些因素对整体方案的确定及项目计划的推进带来一定的复杂性和难度。
4、鉴于上述因素,公司将无法按照原定停牌2个月时间内复牌,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复牌,即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2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日。延期复牌期间,一旦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公司将及时披露。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公司将会同各有关中介机构切实履行职责,加快完成本次重组事项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尽快确定交易方案,并争取在2015年1月28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预案并公告和复牌,期间如有重大变化或届时预计仍无法按期披露预案,公司将根据规定再次召开董事会研究。
本次延期复牌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将及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有关股票继续停牌或复牌信息。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