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特别报道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财富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交银施罗德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资产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  
    2014年12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B6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62版:信息披露
    交银施罗德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资产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4-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A股600695 股票简称:A股大江股份 编号:临2014-044

      B股900919 B股大江B股

      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4年12月23日下午2:00在上海松江区文诚路765号上海新晖大酒店12楼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2、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5
    A股股东人数27
    B股股东人数3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46,411,909
    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232,477,050
    B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13,934,85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4.5502%
    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32.5963%
    B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1.9539%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2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360,57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7516%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冬青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诚至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六项议案,其中议案1、议案2及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内容证券类别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全体股东246,291,84499.9513%99,1650.0402%20,9000.0085%
    A股股东232,368,28599.9532%99,1650.0427%9,6000.0041%
    B股股东13,923,55999.9189%00.0000%11,3000.0811%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全体股东246,091,84499.8701%99,1600.0402%220,9050.0897%
    A股股东232,168,28599.8672%99,1600.0427%209,6050.0901%
    B股股东13,923,55999.9189%00.0000%11,3000.0811%
    三、《关于转让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 9%股权的议案》全体股东245,805,39299.7539%354,6120.1439%251,9050.1022%
    A股股东232,125,98599.8490%99,1600.0427%251,9050.1083%
    B股股东13,679,40798.1668%255,4521.8332%00.0000%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体股东245,864,54399.7779%99,1600.0402%448,2060.1819%
    A股股东231,940,98499.7694%99,1600.0427%436,9060.1879%
    B股股东13,923,55999.9189%00.0000%11,3000.0811%
    五、《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全体股东245,829,44399.7636%99,1600.0402%483,3060.1962%
    A股股东231,905,88499.7543%99,1600.0427%472,0060.2030%
    B股股东13,923,55999.9189%00.0000%11,3000.0811%
    六、《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全体股东245,853,24399.7733%120,0600.0487%438,6060.1780%
    A股股东231,950,58499.7735%99,1600.0427%427,3060.1838%
    B股股东13,902,65999.7689%20,9000.1500%11,3000.0811%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市诚至信律师事务所许永林律师和周芝均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本次大会之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提案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