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38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编号:临2014-048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 10月 19日,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控股”)与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富安控股以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海南椰岛5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6%)。截止2014年11月25日,富安控股已通过大宗交易完成转让2241万股目标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详见我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2014-042号公告。
2014年12月24日,我司收到富安控股通知:富安控股与东方财智、山东省国际信托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际信托”,为东方财智指定的一致行动人)于2014年12月23日签订《海南椰岛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富安控股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上述剩余的海南椰岛股票27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6%),按照东方财智的要求转让给山东省国际信托公司-恒鑫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股票账户名下。
此次转让完成后,东方财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我司5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6%),成为我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B座1001室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园路1002号A8音乐大厦
法定代表人: 冯彪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
一致行动人: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住址:济南市解放路166号
通讯地址: 济南市解放路166号
权益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经全 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截 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资本指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资本指定的第三方 指一致行动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海南椰岛、上市公司指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指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指东方资本购入海南椰岛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目标股份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持有的海南椰岛6.16%的股份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B座
3.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苑路1002号A8音乐大厦
4、法定代表人:冯彪
5.注册资本:2,000 万元
6.注册号码:440301106728680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顾问;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
9.经营期限:长期
10.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058989405
11.主要股东:冯彪、张寿清、高忠霖、曹芸
12.通讯方式:电话:0755-66857777,传真:0755- 66857777-7723
(二)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取得居留权情况 | 任职情况 |
冯彪 | 男 | 中国 | 中国 | 无 | 董事长、总经理 |
(三)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东方资本无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1. 名称: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66号
3.公司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66号
4、法定代表人:相开进
5.注册资本:贰拾亿元整
6.注册号码:370000018004547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
9.经营期限:长期
10.主要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潍坊市投资公司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最近5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曾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愿意将其持有的海南椰岛股票投票权、表决权等一切股东权利均委托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为行使。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南椰岛股份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战略发展需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增加其在海南椰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东方资本及其指定的第三方直接持有海南椰岛22,410,000股普通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
2014年12月24日,东方资本指定的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2759万股,比例为6.16%,均价每股9.50元;
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东方资本及其指定的第三方共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11.16%。
二、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三、 在本次股份受让前,东方资本已经对出让人的主体资格、持股情况、权属状况、出让意图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具体如下:
(1) 富安控股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栋22楼H1室
法定代表人: 麦伟成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699821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项目)
经营期限:2002年4月4日至2052年4月1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736277475
主要股东名称:恒隆国际有限公司(95%)、深圳市丰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5%)
通讯方式: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栋22楼H1室
第 五 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东方资本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受让上市公司2241万股。
第 六 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 七 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4年12月24日
第 八 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4日
第 九 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附: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3-1号 |
股票简称 | 海南椰岛 | 股票代码 | 60023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地 | 广东省深圳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化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持股数量:22,410,000 股 股 持股比例:5%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50,000,000 股 变动比例: 11.1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彪
日期:2014 年12 月24日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栋22楼H1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栋22楼H1室
法定代表人:麦伟成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4年12月 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人在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之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体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海南椰岛指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的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南椰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发生变动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栋22楼H1室
法定代表人:麦伟成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699821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项目)
经营期限:2002年4月4日至2052年4月1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736277475
主要股东名称:恒隆国际有限公司(95%)、深圳市丰宜业发展有限公司(5%)
通讯方式: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栋22楼H1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麦伟成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陈简勋 | 男 | 董事 | 中国 |
陈耀龙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 | 股票上市地点 | 股票代码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000009 | 185,789,924 | 12.34% |
第三节减少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少持有海南椰岛股份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战略发展需要。截止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海南椰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南椰岛股份9,978,593股,占海南椰岛总股本的2.23%。
二、权益变动方式及金额
交易时间 | 交易股数(股) | 交易价格(元) | 交易方式 |
2014.10.27 | 500万 | 9.0 | 大宗交易 |
2014.10.30 | 1000万 | 9.0 | 大宗交易 |
2014.11.5 | 500万 | 9.5 | 大宗交易 |
2014.11.25 | 241万 | 9.5 | 大宗交易 |
2014.12. | 2759万 | 9.5 | 协议转让 |
合计 | 5000万 |
综上表格,变动采用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有5000万股海南椰岛股份(占海南椰岛总股本的11.16%)分五笔转让至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性质及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为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前3个月内已在证券交易所完成卖出海南椰岛股份5000万股。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麦伟成
签注日期:2014年12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3-1号 |
股票简称 | 海南椰岛 | 股票代码 | 60023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栋22楼H1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 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9,978,593股 持股比例:2.2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内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