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方便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12月25日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包括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系统)开通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释义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二、适用基金范围
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发行和管理的基金,包括:
中金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882;B类基金代码:000883);
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801;C类基金代码:000802)。
注:中金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A类与中金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B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与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以本公司届时公告为准。
三、业务办理机构
自2014年12月25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包括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四、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参照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基金转换,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交易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转换最低申请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所有份额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份额时,不受上述转换最低份额限制。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账户内余额小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时,投资者持有的该转出基金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本公司将有权使其强制赎回。
7、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计算赎回费。
8、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9、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10、其它未尽规则详见《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规则》。
五、基金转换费用及计算公式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1、转出基金赎回费用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部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转出基金的赎回金额、赎回费的处理按照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规则中有关赎回业务相关规则执行。
2、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应缴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3、转换份额的计算步骤及计算公式: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1)非货币基金转换至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货币基金转换至非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货币市场基金应转出的累计未付收益
第二步:计算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用: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0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若增加新的业务办理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3、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届时本公司将在规则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
公司网站:www.ciccfund.com
八、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5日
关于开通建设银行借记卡网上直销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12月25日起开通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一、释义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的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二、适用基金
中金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以本公司届时公告为准。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持有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并已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三、开通时间
自2014年12月25日起。
四、申请方式
持有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后,绑定银行卡(若已绑定则无需再次操作),签订《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规则》,即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五、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本公司约定每个扣款周期固定扣款金额。目前,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每个扣款周期的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含)人民币。
六、扣款方式
投资者选择网上直销的交易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为指定扣款银行卡。
投资者与本公司约定每个扣款周期(每周、每双周、每月)的扣款日期应遵循本公司的规定。每月29、30、31日不可以选择为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扣款日期。
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个扣款周期的约定扣款日和扣款金额扣款,若约定扣款日为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进行扣款。
投资者需至少在约定扣款日前一日在扣款银行卡内备足资金,如因账户资金不足,或因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从约定扣款日起连续3个工作日扣款不成功,则该期定期定额申购失败,不予顺延,但不中断后续定额申购(已发生连续六期扣款不成功且本公司决定终止的除外)。
七、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投资者使用网上直销账户绑定的建设银行银行卡,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定期定额申购上述本公司旗下前端非零申购费率的基金,申购费率按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享有5折(即50%)的优惠;若享有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时,则按0.6%执行。若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规定的申购费率低于0.6%(含)的,则按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若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规定的申购费率是单笔固定金额的,则按其规定的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费率优惠仅适用于前端收费的基金产品,不包括后端收费的开放式基金。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进行公告。
八、交易确认
每个扣款周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T 日),并以该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起查询以上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九、解约
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主动终止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本公司的规定。
投资者办理的交易账户撤销、基金账户销户等业务申请一经确认,投资者设置的所有的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计划也将自动终止。
若由于投资账户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异常等投资者自身原因导致连续六期扣款不成功,公司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投资者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前,请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仔细阅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规则》、《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直销业务规则》、《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等文件。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上述业务规则和协议为准。
2、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对本业务进行改进或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cc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5日
关于调整中金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在直销中心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金额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金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中金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12月25日起,将中金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在直销中心的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00元(含),具体调整如下:
1、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0元;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元。
2、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0元;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元。
本次调整仅限于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系统)办理的本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单笔申请最低限额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cc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