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4-041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2014年12月26日(星期五)14:00在江苏省大丰市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2)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5日15:00~2014年12月26日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文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3,16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8%。
其中: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3,078,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5,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0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
上述出席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63,16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4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16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16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16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4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周浩、李论律师列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