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4-025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的情况:否
●本次会议是否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否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26日14:00-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6日09:30-11:30 13:00-15:00
(四) 现场会议地点: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4层会议室
(五)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管列席,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69人,代表股份644135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2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0人,代表股份609360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5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59人,代表股份34774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
三、 提案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志远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636934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8%;反对票7179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1%;弃权票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355508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3.16%;反对票71791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79%;弃权票2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
四、 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附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4-026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召开十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
(二)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4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三) 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八人,实际出席的董事八人。
(四) 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董事长。
(五)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刘志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八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