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14-045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2月26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46号杭州大酒店八楼云栖厅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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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顺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方式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前期已借款给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的47,000万元关联委托贷款统筹调整借款方式和利率后重新借款给杭州百大置业,并按下述原则执行:
(1)符合《还款计划》的要求,即确保201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不高于88,257万元,并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归还;
(2)借款形式为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非关联方)发放贷款;
(3)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非关联方)发放贷款的利率在参照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范围内协商确定。
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所委托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商定具体单笔贷款期限和利率、签订相关合同等。
表决情况:同意148,898,8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反对2,776,9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097,420股,同意票比例为71.73%;反对2,776,920股,反对票比例为28.07%;弃权20,000股,弃权票比例为 0.2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