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中国嘉陵 编号:临2014-074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二○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下简称“公司”)二○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2月29日14:00在重庆市璧山永嘉大道111号公司一号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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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审议的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洪耕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叶宇昕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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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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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聘请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刘震海律师、李国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渝天律[2014]见字第32号),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附件
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二○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