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减持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接重大项目的公告
  •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  
    2014年12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B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53版:信息披露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减持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接重大项目的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4-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05 股票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14-040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2月27日通知各位董事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时间:2014年12月29日,会议方式:通讯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调整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陈云华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陈云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期间开拓创新、勤勉尽责, 为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付出了不懈努力,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连春先生为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连春,男,1970年2月出生,汉族,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8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江苏盐城郊区义丰镇党委副书记;盐都县楼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大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常务副市长;阜宁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盐城市政府副秘书长,盐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工委副书记;盐城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盐城综合保税区党工委书记等职。为六届盐城市委委员,十二届江苏省人大代表。现任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14-041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O一五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16日15:00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2日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总部10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5日15:00至

      2015年1月16日15:00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16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5日15:00至2015年1月16日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10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2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关于选举王连春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4年12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凡是2015年1月1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二)登记时间:2015年1月 12日到1月 15日

      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三)登记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东路2号六楼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事项

      公司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 15日15:00至2015年1月16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二)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三)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电话:0515-88202867

      传真: 0515-88334601

      联系人: 王浩

      地址: 盐城市世纪大道东路2号

      邮政编码: 224007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议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法人股东委托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