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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接重大项目的公告
    2014-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4-08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接重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信川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一期)项目钢结构及屋面制作安装工程合同》,浙江精工承接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一期)项目展厅E、F区钢结构及屋面工程施工,工程暂定总价为5.5亿元,其中,65%为钢结构自产自销产品,35%为建筑安装。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至工程完工期限2015年6月30日。

      一、项目情况介绍

      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项目位于天府新区秦皇寺中央商务区,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7万平方米,平面呈L形,包含5个展厅(A、B、C、E、F 区)和1个多功能厅(D区),总用钢量约81000吨,屋面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米。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中西部最大的展览中心。浙江精工承建范围包括该项目E、F区钢结构及屋面工程。

      二、交易对方(发包人)概况

      该项目的总承包商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和成都信川投资有限公司的联合体。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建光,注册资本:人民币183857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主营业务:土木工程建设;核电站工程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及成品的制作;钢结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各类工业、能源、交通、民用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等。

      成都信川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岿,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步行街39号,主营业务:项目投资;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等。

      合同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对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是公司继承接新疆会展二期项目后,在西部地区承接的又一项具有影响力的重大工程,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承接重大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

      2、该项目中公司同时承接钢结构与屋面业务,是公司2014年继温州会展中心、新疆会展二期等项目后利用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应承接的又一成功案例,有利于巩固和提升公司独特的协同竞争力优势。

      3、该项目的承接将对公司2015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4、该项目的承接不构成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四、风险分析

      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作为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和中国西部国际合作论坛的永久会址,建成后将成为中西部最大的展览中心,业主为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成都市市级国有重要企业,项目的资金和实施有保障,合同当事人亦均具备履约能力。但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存在工期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风险。公司将做好细致全面的实施安排,并加强采购管理,控制成本,切实全面管控风险,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4-08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2月29日下午14:30在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严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

      备注:公司有关联关系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表决时对议案一进行了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