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4-054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韩国理智约株式会社
签署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韩国理智约(Ezwelfare)株式会社(韩文名:?????????)(以下简称“理智约”)于2014年12月26日在浙江省海宁市签订了合作意向协议,双方拟就搭建韩国商品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合作。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理智约成立于2003年1月14日,法定代表人:金相用(???),注册资本:4,497百万韩元,住所为:首尔特别市九老区九老电子路34街43可隆科技区1期14楼,经营范围为:软件咨询、开发、供应服务,依靠电子商务的批发零售和进出口,电子金融业,(on-line)联机信息提供服务等。
理智约及其法定代表人金相用与本公司及董事会、管理层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理智约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理智约于2013年12月27日在韩国KOSDAQ市场上市,注册资本4,497百万韩元,占据韩国企业福利消费市场约50%份额。其网络平台包括福利购物中心、文化休闲、生活保障、健康管理、自我发展、家庭亲和六大类型,共270万种商品和项目;其离线市场通过韩国全国6,500余家加盟商户提供会员优惠,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该公司具备履行本合作意向协议的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公司拟与理智约合作构建跨境电商平台,在中国开展韩国海外商品购物(B2C,O2O)合作。
2、合作事项:
(1)构造建设On-line(B2C, O2O)韩国商品运营的基础;
(2)在中国开发和流通服务商品;
(3)为了理智约海外流通平台(韩国购物馆)的发展,需要营销、教育等支援业务,公司与理智约在相互协同和共同合作下扩大努力;
(4)本公司为理智约在中国唯一合作伙伴。
3、合作期限:本协议项下合作期限为3年。本公司与理智约正式协议签订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4、协议解除:若公司与理智约任意一方发生无法履行本协议的重大事由,在客观认可的情况下,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协议。
5、协议调整:
(1)本协议在解释时有异议或发生追加事项时,需公司与理智约实际协商后调整;
(2)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产生的相关纷争,需在公司与理智约友好协商下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6、其他:
(1)本协议适用法律为中国法律。
(2)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理智约签署合作意向协议是为了共同构建韩国海外商品购物平台,在中国开发和流通韩国商品,开展中韩贸易合作,未来双方拟成立合资公司进行合作。韩国商品在中国有广阔的消费市场和消费基础,公司利用自身的营销推广优势以及市场影响力和号召力,对该平台进行运营和推广,致力于打造跨境电商业务,加快公司配套电商业务的发展,同时也是对公司明年开业的韩国时尚中心项目的有效补充。而理智约为韩国KOSDAQ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韩国商品组织能力,自身规模较大,能够更好地为双方合作的韩国海外商品购物平台提供货源和服务。
2、根据海关总署2014年第56号文《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部分地区海关已经制定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直购进口物品监管操作规程》等相关政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经海关认可并且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跨境交易进境商品、并以直购进口模式办理通关手续,让国内消费者与境外卖家直接面对面,商品由海外直接发送,试点政策下的合法跨境进口电商平台享有进口适用行邮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跨境试点电商是国家政策,也是拉动消费升级的重要补充。上述政策或将有利于公司韩国商品跨境电商平台业务的发展。
3、该合作跨境电商平台计划于2015年秋季投入使用,预计短期内对本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协议,具体的合作协议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各项合作实现的效益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目前该项合作尚处于意向阶段,对本年度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备查文件目录:合作意向协议文本。
2、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就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