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4-047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12月29日(星期一)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9:30—11:30和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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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此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卫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朱志方先生、独立董事潘彬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郑观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罗雁飞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它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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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4-048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5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2月 29日(周一)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统计各位董事通讯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申请办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续授信的议案
公司目前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拥有3亿元额度的综合信用授信,该授信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拟申请办理3亿元综合信用续授信,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公司全体董事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申请办理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续授信的议案
公司目前在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拥有1亿元额度的综合信用授信,该授信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拟申请办理1亿元综合信用续授信,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公司全体董事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3、关于申请办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湖支行续授信的议案
公司目前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湖支行拥有1亿元额度的综合信用授信,该授信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拟申请办理1亿元综合信用续授信,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公司全体董事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4、关于申请办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曙光支行续授信的议案
公司目前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曙光支行拥有5,000万元额度的综合信用授信,该授信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拟申请办理5,000万元综合信用续授信,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公司全体董事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5、关于申请办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续授信的议案
公司目前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拥有1.5亿元额度的综合信用授信,该授信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拟申请办理1.5亿元综合信用续授信,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公司全体董事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6、关于申请办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续授信的议案
公司目前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拥有5,000万元额度的综合信用授信,该授信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拟申请办理6,000万元综合信用续授信,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公司全体董事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7、关于申请办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马王堆支行续授信的议案
公司目前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马王堆支行拥有1亿元额度的综合信用授信,该授信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马王堆支行申请办理5,000万元额度的综合信用续授信,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公司全体董事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8、关于申请办理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岳麓区支行续授信的议案
公司目前在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岳麓区支行拥有5,000万元额度的综合信用授信,该授信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岳麓区支行申请办理5,000万元额度的综合信用续授信,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公司全体董事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