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14-026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5亿元
●委托贷款期限:三年
●贷款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
●担保:新疆鸿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其对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20%)对委托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新煤业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新疆鸿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鸿新建设集团”)持有20%的股权。鸿新煤业公司负责所属苇子沟煤矿项目开发建设。由于鸿新煤业公司苇子沟煤矿建设项目资金不足,2011年10月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为鸿新煤业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委托贷款。截止2014年11月底,已为鸿新煤业公司提供委托贷款4.45亿元,剩余0.55亿元仍将继续提供。
公司提供给鸿新煤业公司的委托贷款自2015年1月开始陆续到期,考虑到鸿新煤业公司目前仍不具备还款能力,公司对上述5亿元委托贷款展期,展期时限为三年。
该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4年12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鸿新煤业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委托贷款展期,展期时限为三年。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鸿新煤业公司,注册地:呼图壁县,注册资本50000万元,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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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新疆鸿新建设集团将按其对鸿新煤业公司的出资比例对委托贷款提供相应责任的质押担保。截止2014年11月,公司为鸿新煤业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4.45亿元,新疆鸿新建设集团为其中的1亿元委托贷款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
新疆鸿新建设集团成立时间:2001年6月28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东风路142号 ;法定代表人:梁成;注册资本:人民币12890万元;股权结构:梁成、樊卫飞、李宗文等3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建筑装饰业,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其他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生产销售BTX,建材销售;土石方工程服务。
四、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有利于保障控股子公司鸿新煤业公司所属苇子沟煤矿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鸿新煤业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4.45亿元,无逾期金额。
2014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委托贷款,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年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为3年,具体资金安排根据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106煤矿项目进展情况实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该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6亿元,无逾期金额。
除上述委托贷款外,公司再无其他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