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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提示公告
    2014-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4-25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央电视台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关于南海影视城资产的《委托管理协议》,期限三年。中央电视台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协议双方按照规范运作、积极发展的方向,促进提高我公司在南海影视城资产的投资回报起到较好作用。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央电视台经友好协商,签署了关于南海影视城资产的《委托管理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该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要

      鉴于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拥有的南海影视城资产占用中央电视台的土地,公司于2011年10月14日与中央电视台签署了《南海影视城资产租赁经营协议》,租赁经营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到期。(协议内容见公司公告临2011-14)。现经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就中央电视台在南海投资形成的资产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期限三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中央电视台为关联方。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中央电视台为国家事业单位,单位代码为:40001134X,单位法人代表:胡占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主要业务:从事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签署协议各方的法定名称

      甲方:中国中央电视台

      乙方: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A、甲方投资形成的土地资产106,748,108元(约1500亩)以及道路7,886,219.71元,附属设施4,989,315.29元,宿舍2,841,211.87元。(上述土地、道路、附属设施及宿舍以下合称“受托资产”)委托乙方进行全面管理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展开经营用以弥补管理等成本支出。

      B、乙方就受托资产管理的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受托资产管理期限内,乙方对受托资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亦无需就受托资产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佣金、管理费等)。

      C、在受托资产管理期限内,乙方须做好受托资产的维护、维修、消防、绿化等管理,并保证其完整性。

      乙方不得将受托资产为乙方及其他第三方办理抵押、质押、担保等经济事项,若出现上述行为并给受托资产带来的经济损失乙方须先行赔付。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南海影视城系我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共同投资形成,具有旅游和拍摄影视作品两大功能。

      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协议双方按照规范运作、积极发展的方向,促进提高我公司在南海影视城资产的投资回报起到较好作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刘守豹先生、丑洁明女士和李丹女士对本项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项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