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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201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4-062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201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12月3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黄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会计准则的具体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和调整。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 2014年12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庆科立尔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立尔”)油田井下作业业务的发展,进一步增强该公司的竞争优势及企业实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对科立尔增资,增资后科立尔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

    此次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议案内容请见《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刊登在2014年12月31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4-063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201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2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4年12月3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全先生主持,监事王毅刚先生、杨辉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4-06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现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会计准则,上述会计准则按照相关规定自 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额如下:

    单位:元


    调整项目

    2014年9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山西国强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5,541,400.00-5,541,400.005,541,400.00-5,541,400.00
    合 计5,541,400.00-5,541,400.005,541,400.00-5,541,400.0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要求,公司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额如下:

    单位:元


    调整项目

    2014年9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其他综合收益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458,397.47-5,458,397.476,169,547.17-6,169,547.17
    合 计5,458,397.47-5,458,397.476,169,547.17-6,169,547.17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和其他综合收益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按上述准则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4 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4-065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就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庆科立尔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立尔”)增资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资概述

    1、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科立尔油田井下作业业务的发展,增强该公司的竞争优势及企业实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对科立尔增资,增资后科立尔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

    2、增资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本次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庆科立尔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大街11号

    3、法定代表人:白明垠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实收资本:1000万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销售钻采设备、机械设备及井下工具;石油工程技术咨询、开发服务;油水井作业、压裂、酸化;石油机械设备清洗、维修、维护;罐及管道清洗、维修,管道内外检测、抢修、解堵技术服务。

    8、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科立尔总资产1,606.54 万元,净资产1,184.54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468.81 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87.38 万元,净利润138.48 万元。

    截至2014年9月30日,科立尔总资产1,400.00万元,净资产1,255.75万元,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41.40 万元,实现营业利润96.20万元,净利润71.21万元(未经审计)。

    三、增资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货币(现金)方式向科立尔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科立尔的注册资本将为人民币2,000万元。科立尔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增资前增资后
    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出资比例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100%2000万元100%

    四、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实施,有利于促进科立尔油田井下作业业务的发展,增强该公司的竞争力及影响力,为公司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