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15—001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4日发出会议通知,2014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16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6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以1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详见本公司同日公告)。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继续停牌能保证更加严谨的完成非公开发行前期的各项工作,同意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将最迟于2015年1月26日复牌。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15—002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及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已于2014年12月12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且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12日起停牌。2014年12月19日,本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公告》,2014年12月24日,本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及继续停牌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了76名职工代表参加的员工持股计划会议,就非公开发行方案和员工持股计划与职工代表进行了充分说明。目前,公司已经初步完成约1,000名员工认购意向调查,正在制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编制相关文件。以上因素造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同时,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进行了充分论证,并与潜在投资者进行了深入沟通。截至目前,部分投资者已经与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确认了认购方式及金额。部分投资者已经与公司达成了投资意向,正在履行其投资审批程序。另有部分投资者在与公司接触,其最终是否认购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下一步,公司将督促投资者尽快完成其内部投资评估和审核程序,以及尽快完成《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按照相关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2014年12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延期复牌能使公司更加细致严谨地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期的各项工作,同意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将最迟于2015年1月26日复牌。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6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0日。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程,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15—003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31日,公司接控股股东东北特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东北特钢集团”)通知,东北特钢集团持有的本公司 91,5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被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2014 年 12 月 30 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14)第7748号、第7749号和第77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冻结和轮候冻结了东北特钢集团持有的本公司的 91,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9%。冻结日期从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29 日止。
截止目前,东北特钢集团持有公司232,650,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74%,已全部质押或冻结。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