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购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5-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月4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收到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安呐制药”)的《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能按期完成非制药资产剥离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称,因受国内经济大环境和文山三七价格大幅下跌影响,文山房地产行业遇冷,房产市场低迷。截至双方约定的延展期限,特安呐制药仍未能完成非制药资产剥离。
根据2014年7月8日公司与特安呐制药签订的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的《补充协议》,截至2014年12月31日延展期满,出让方特安呐制药未能完成制药及三七种植以外的业务剥离,公司拟收购特安呐制药部分股权的《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自行终止。
公司收购特安呐制药部分股权的过程:
1、2013年9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5040万元收购特安呐制药股份剥离房地产、酒店等非制药、三七种植产业后的80%股权,并授权管理层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当日,公司与特安呐制药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特安呐制药相关业务剥离的期限为10个月,公司向特安呐制药预付了转让款5000万元。
2、2014年7月,《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特安呐制药资产剥离期限届满,受制于房地产行业整体景气程度下滑,特安呐制药未能如期完成相关资产剥离。经双方磋商,公司与特安呐制药的股东就原《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将特安呐剥离相关业务的期限延长至2014年12月31日。特安呐制药向公司暂时退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000万元,并依据原《股权转让合同》向公司支付赔偿金人民币1,000万元,两项共计人民币6,000万元。该《补充协议》经中恒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授权,并已于当月收回两项款项人民币6,000万元。
3、2015年1月4日,公司收到特安呐制药的《通报》,特安呐制药未能在《补充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完成非制药资产剥离。原《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自行终止。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5-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实业”)的通知,获悉以下事项:
中恒实业质押给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106,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部分股权已解除质押,解除质押的股权数为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8%),该部分股权已在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上述股权质押的事项已于2014年2月26日、6月26日、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恒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60,884,2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52%。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245,880,77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15,003,507股。中恒实业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241,003,5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8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226,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15,003,507股。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