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5-003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1月5日完成了《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东园JLC2,期权代码:03767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4年12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0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003,885,269股的1.00%。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900万份,预留授予100万份。行权价格为18.20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60个月。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可行权日内分四期匀速行权。预留的100万份股票期权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且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可行权日内按34%、33%、33%行权比例分三期匀速行权。
3、2014年12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确定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239名激励对象中有1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39人调整为225人,取消对应的拟授予的378,300份期权。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期权数量由9,000,000份调整为8,621,700份。
根据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14年12月18日。
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4年12月18日。
2、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62.1700万份,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100,871.1947万股的比例为0.85%。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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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2014年12月13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3、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8.20元/股。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向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5、行权安排: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60个月。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可行权日内按25%:25%:25%:25%的行权比例分期匀速。首次授予的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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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东园JLC2
2、期权代码:037677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5年1月5日
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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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与公司前次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内容一致,未有调整。激励对象具体名单详见公司2014年12月1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