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大企业联合定向专业育种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5-001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大企业联合定向专业育种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
1、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因多方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具体的合作事宜,以另行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2、本合作协议及相关正式协议的生效及实施,尚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能否顺利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截止本公告日,协议各方尚未展开实质性的工作,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1、近日,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大畜牧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特希尔有限责任公司(美国)共同签署了《大企业联合定向专业育种联盟 美国国际育种中心合作协议书》,拟共同投资成立“美国国际种猪育种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美国相关机构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美国国际”)。
2、本协议内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各方基本情况
(一)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成立于1992年,公司注册地址为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资本42,078.6 万元,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是首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唐人神一直致力于生猪产业链一体化经营,经过20多年的创业发展,已经形成了“品种改良、安全饲料、健康养殖、肉品加工、品牌专卖”五大产业发展格局,“美神”种苗通过美国NSR(美国国家种猪登记协会)认证,达到美国同步育种水平。
(二)正大畜牧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正大畜牧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畜牧”)成立于2010 年,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注册资本为 45,000万美元。
正大畜牧为正大集团农牧企业中国区养殖板块的总部,集投资、采购、销售、服务为一体,负责全面协调正大集团中国区农牧企业的经营与管理,对中国发展农牧渔业起到推广作用。
(三)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温氏”)成立于1993年,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注册资本为319,000万元人民币,是目前全国规模最大的种猪育种和肉猪生产企业,其中“华农温氏猪配套系1号” 通过了国家级品种审定。
(四)华特希尔有限责任公司(美国)
1、注册地址:美国印第安纳州
2、总裁/法定代表人:麦克?雷蒙(Mike Lemmon),美国国籍。
三、拟投资设立的美国国际基本情况及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本项内容中,公司指“美国国际”。
(一)协议各方:
中方合资方:
甲方: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正大畜牧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丁方: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戊方: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美方合资方:
乙方:华特希尔有限责任公司(美国)
(甲方、丙方、丁方、戊方合称中方,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合称各方)
(二)拟投资设立的美国国际的基本情况(暂定,最终以美国相关机构核准为准);
1、公司名称:美国国际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印第安纳州,爱尔滨镇;
3、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按其出资额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
4、公司业务范围:采用AirWorks猪舍建设理念并跟据乙方的标准作业程序操作的母猪体系内的配种、繁殖、产仔、育肥以及配合纯种猪生产的营销体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育种中心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在中国农业部和中国畜牧业协会的敦促和支持下,甲方已和乙方达成共识,合资成立美国国际种猪育种有限公司,建设育种中心项目,公司由中方持股51%,乙方持股49%。
(2)育种中心项目位于美国印第安纳州,占地面积130亩,方圆三公里为种植用地,十公里范围内无任何畜禽养殖,设计规模为存栏1200头核心群种猪。育种中心将汇集全球顶尖的育种素材,针对中国消费者和生产特点培育新品种,同时基于美国市场开放政策和NSR开放交流平台,获取全球生猪活体、精液、胚胎基因。
(3)育种中心将根据中国地域广阔,消费差异较大的特点,着力开发以繁殖性能、生长性能和胴体性能(瘦肉率、屠宰率、肌腱脂肪含量(口感)、肉色)为主导的三大品系。
2、投资额与注册资本
(1)公司投资总额为1,400万美元(其中:预计流动资金200万美元)。
(2)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万美元。
其中:中方出资占注册资本51%,具体如下:
甲方以美元出资504万美元,占注册资本36%;
丙方以美元出资7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5%;
丁方以美元出资7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5%;
戊方以美元出资7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5%;
美方出资686万美元,占注册资本49%,具体如下:
乙方以美元出资686万美元,占注册资本49%;
3、投资育种中心项目可分享的利益
(1)合资各方股东除获得投资收益外还可分享如下利益:
根据股东需求,开发个性化品系,真正实现定制化育种开发;
开放华特希尔研发平台及NSR交流平台,对公司所有参股股东开放测定数据;
打通种猪精液的中美进出口渠道,与公司所有参股股东建立全球最快捷的遗传交流中心,各股东单位及时获取全球生猪活体、精液、胚胎基因;
以股东价格向参股的各股东单位优惠提供优质核心群资源种猪。将科技成果进行快速转化,指导帮助公司所有参股股东单位建立育种体系。
四、签署合作协议书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是养猪大国但不是养猪强国,养猪效益近半的贡献依靠优良的品种,中国的现有品种很难满足当前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工业化养猪模式的需要。目前世界成功的育种路径基本上是两条,一是联合育种之路,如美国NSR、加系CCSI和丹麦的联合育种之路;二是大企业独立育种之路,如PIC公司、美国墨菲布朗公司。通过大量调研、专家论证,世界各国现有的成功育种模式不适合中国的现实。
此次公司联合国际、国内顶级养殖和育种企业、顶级科研院所和全基因组测序高科技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美国国际种猪育种有限公司,走“中国大企业联合专业定向育种联盟”,可以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实现资源互补、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种猪育种水平和质量,从源头上提升生猪养殖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因多方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具体的合作事宜,以另行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2、本合作协议及相关正式协议的生效及实施,尚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能否顺利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截止本公告日,协议各方尚未展开实质性的工作,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
本合作协议仅为各方下一步谈判确定的合作范围和原则,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合作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大企业联合定向专业育种联盟 美国国际育种中心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