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投业务并
参加代销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投业务并
参加代销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自2015年1月7日起,本公司旗下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稳健混合,基金代码:151001)、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收益债券,基金代码:151002)、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强化债券,基金代码:519676)、银河消费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消费股票,基金代码:519678)在平安银行所有营业网点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平安银行开展的基金定投及申购费率优惠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其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二、 适用基金范围:
1、 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稳健混合,基金代码:151001)
2、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收益债券,基金代码:151002)
3、 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强化债券,基金代码:519676)
4、 银河消费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消费股票,基金代码:519678)
三、 优惠活动时间
2015年1月7日—2015年12月31日,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四、 优惠活动内容
1、 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渠道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渠道办理指定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享受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含)的,按原费率的4折享受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 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 柜面渠道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平安银行网点柜面渠道办理以上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享受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含)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 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 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自助终端渠道申购费率优惠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自助终端渠道申购以上开放式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原费率高于0.6%(含)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 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 投资人通过平安银行网点柜面渠道申购基金,不享受优惠费率。
5、 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五、 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平安银行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具体最低申购金额遵循平安银行的规定,但每月最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六、 重要提示
1、 本优惠仅针对在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2、 有关网上申购费率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详情请见平安银行网站刊登的公告。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七、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2、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galaxyasset.com
八、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7日
关于银河优先定期份额折算
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5年1月5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基金代码:161507,场内简称“银河增强”)和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基金代码:150121,场内简称“银河优先”)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4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关于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月7日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月6日的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 元),即1.001。由于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5年1月5日的收盘价为0.950,扣除第二个运作周年的约定收益后为0.885,与2015年1月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月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7日
关于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公告
根据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5年1月5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基金代码:161507,以下简称“银河增强”)的场外份额、场内份额以及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基金代码:150121,以下简称“银河优先”)实施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1月5日,银河增强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银河增强的场内份额、银河优先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 | 折算前份额(份) | 新增份额折算比例 | 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元) | 折算后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元) | 折算后份(份) |
银河增强场外份额 | 29,291,566.61 | 0.028266714 | 1.150 | 1.207 | 30,119,542.74 |
银河增强场内份额 | 11,354,905 | 0.028266714 | 1.150 | 1.207 | 14,524,590 |
银河优先份额 | 50,390,013 | 0.056533427 | 1.001 | 1.116 | 50,390,013 |
注:银河增强场外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银河增强场外份额;银河增强场内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银河增强场内份额;银河优先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银河增强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5年1月7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银河优先将于2015年1月7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将于2015年1月7日上午10:3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复牌。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复牌首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5年1月7日银河优先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月6日的银河优先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1元。由于银河优先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5年1月5日的收盘价为0.950元,扣除第二个运作周年的约定收益后为0.885元,与2015年1月7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5年1月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银河优先于第二个运作周年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银河增强场内份额分配给银河优先的份额持有人,而银河增强为跟踪沪深300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银河优先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由于银河优先新增份额所折算成的银河增强的场内份额数和银河增强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份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银河优先或银河增强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银河增强份额的可能性。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免长途费)
2、本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