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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5-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5-01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6日召开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根据上述董事会授权,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氟聚厂(以下称氟聚厂)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称巨新公司)已于2014年1月9日购买了合计3亿元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14-10号公告)已于2014年6月30日收回本息;巨新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购买了1亿元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14-12号公告)。2014年7月1日氟聚厂、巨新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签署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计1.7亿元人民币(其中氟聚厂1.1亿元人民币、巨新公司0.6亿元人民币)继续购买浙商银行的理财产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14-50号公告)已于2014年12月30日收回本息。

      鉴于氟聚厂和巨新公司2014年7月1日购买的浙商银行理财产品于2014年12月30日到期并已收回本息,根据氟聚厂和巨新公司下半年募集资金项目用款计划,为了避免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公司和股东争取收益,近日,氟聚厂、巨新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签署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计1.6亿元人民币(其中氟聚厂1.2亿元人民币、巨新公司0.4亿元人民币)继续购买浙商银行的理财产品,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产品名称:浙商银行2015年专属理财第 3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预期年化收益率:4.8%

      5、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2015年1月7日

      6、理财产品到期日:2015年6月30日

      7、购买理财产品资金金额:1.6亿元

      8、理财产品投资对象: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资产、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托计划、委托债权、资产收益权、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工具、符合上述投向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政策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产品到期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

      10、资金来源:闲置配股募集资金

      二、本公告日前12月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公司前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5.7亿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4年1月11日本公司临2014-10号公告,2014年1月16日临2014-12号公告,2014年7月2日临2014-50号公告),其中,4.7亿元已到期并收回本息,余额为1亿元。

      2、公司前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6.5亿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4年1月17日本公司临2014-14号公告,2014年4月22日本公司临2014-36号公告,2014年4月30日本公司临2014-40号公告, 2014年6月13日本公司临2014-49号公告),及2014年12月16日用0.2亿元购买28天国债逆回购,2014年12月18日用0.5亿元购买7天国债逆回购,其中6.3亿元已到期并收回本息,余额为0.2亿元。

      3、截止本公告日,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7.3亿元(含本次购买的1.6亿元),余额为2.6亿元;累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6.5亿元,余额为0.2亿元。

      三、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过程监管。由公司财务部会同证券部组成工作小组,根据公司投资产品条件要求、闲置募集资金情况、理财产品收益率情况等,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理财产品品种,并提出投资方案。投资方案经公司法务顾问对相关认购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并经公司财务负责人认可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2、投资实施。经批准的投资方案由公司财务部执行。财务部应编制投资审批表,依次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署投资协议并支付资金。同时, 财务部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科目、台账,指定专人进行账户管理,并制作上述现金管理日报表。公司可结合内部控制及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化控制审批流程。

      3、风险控制。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资产保全措施;若出现投资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公司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4、日常监管。公司内部审计与控制部负责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影响

      1、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实施。

      3、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