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15-001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84号文”核准,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3元,募集资金总额39,861.5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31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43.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广会验字[2014]G1400110018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6)。
2015年1月6日,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燕隆乳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以下简称“银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1、燕隆乳业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日产600吨乳品生产基地工程”的实施主体,已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684764612744,截至2014年12月30日,专户余额为310,327,544.43元。该专户仅用于燕隆乳业“日产600吨乳品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燕隆乳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燕隆乳业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而定,但需提前通知广发证券相关人员。燕隆乳业在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广发证券。燕隆乳业存单不得质押或设置其他权利限制。
2、燕隆乳业、银行及本公司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燕隆乳业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广发证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燕隆乳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广发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燕隆乳业、本公司和银行应当配合广发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广发证券每季度对燕隆乳业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燕隆乳业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4、燕隆乳业授权广发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谭旭、陈天喜可以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燕隆乳业专户的资料;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银行查询燕隆乳业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广发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银行查询燕隆乳业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燕隆乳业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广发证券。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燕隆乳业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广发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广发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广发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银行,同时向燕隆乳业、本公司和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广发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广发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广发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燕隆乳业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但燕隆乳业应在终止本协议前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督促新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与燕隆乳业、广发证券、本公司另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9、本协议自燕隆乳业、银行、广发证券、本公司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广发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备查文件:广东燕隆乳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