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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律师:谢思敏、阎建国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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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事务合伙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会计师:汪棣、沈兆杰
联系人:沈兆杰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制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选择具有创新能力和行业领先的上市公司,分享企业高速增长成果,在承担适度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现金、短期金融工具、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待金融衍生产品推出后,本基金可以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运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风险管理。
本基金类别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30%-80%,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15%-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少于5%。其中,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与程序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类别资产配置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本基金主要利用长盛资产配置评估体系确定资产配置比例,主要考虑如下因素:
(1)宏观经济因素
本基金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趋势的考量,重点关注主要经济变量的变动趋势,这些变量包括但不限于通货膨胀率、GDP增长率、基础货币与货币供应量增长率、用电量与货运量增长率等指标。
(2)政策因素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趋势研判宏观经济与产业政策的未来变化,重点关注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信贷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变化趋势。
(3)市场估值水平
本基金在对股市整体估值水平的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市场平均P/E、P/B、PEG等指标相对于长期均值水平的偏离度,研判股市相对风险度和市场变化趋势,据以调整类别资产配置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运用“长盛创新选股体系”和“长盛优势选股体系”,筛选备选股票。根据个股投资价值评分,结合行业形势研判,构建并调整股票组合。
“长盛创新选股体系”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以及营销模式与管理机制创新等。筛选创新企业,重点考量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技术进步贡献率、拥有专利数目、新产品与新业务开发及其运营情况、管理层与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等。
“长盛优势选股体系”重点考量公司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及其增长稳定性、销售收入增长稳定性、盈利增长稳定性和现金流增长稳定性等指标。
遵循“长盛创新选股体系”和“长盛优势选股体系”股票筛选原则和方法,本基金将根据上市公司创新度、领先度、绝对投资价值和相对投资价值评价,加权评定个股投资价值综合分值,据此确定个股投资比例。
其中,公司创新度评价主要考量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技术进步贡献率、拥有专利数目、新产品与新业务开发及其运营情况、管理层与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等指标;公司领先度评价重点考量公司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及其增长稳定性、销售收入增长稳定性、盈利增长稳定性和现金流增长稳定性等指标;公司绝对投资价值评价主要依据DCF模型估算股票内在价值,将(内在价值-股票价格)/股票价格作为表征股票绝对投资价值的指标;相对投资价值评价主要考量P/E、P/B、EV/EBITA、PEG等指标。
在公司创新度、领先度、绝对投资价值和相对投资价值评估并得到各指标评分的基础上,本基金采取主观赋权法,对各指标分别赋予35%、25%、20%和20%的权重,计算个股投资价值综合分值,据以确定备选股票池。
“自下而上”的股票筛选必须结合行业分析才能确定执行组合。本基金将根据不同行业景气度、上述筛选结果的行业集中度与个股集中度等指标优化个股投资比重。其中:行业景气度研判,重点考量行业生命周期及其在产业链中的地位、行业竞争优势、行业发展政策等因素;行业集中度和个股集中度的事前评估,目的在于防范行业和个股过度集中的风险,优化行业配置结构。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
久期策略,是指根据基本价值、经济环境和市场风险评估,以及基金债券投资对风险收益的特定要求,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
收益率曲线策略,是指在评估均衡收益率水平和均衡收益率曲线合理形态的基础上,通过市场收益率曲线与均衡收益率曲线的对比,评估不同剩余期限下的价值偏离程度,在满足既定的组合久期要求下,根据风险调整后的预期收益率大小进行配置。
类别选择策略,是指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次级债等债券类别间的配置。债券类别间估值比较基于类别债券市场基本因素的数量化分析(包括利差波动、信用转变概率、流动性等数量分析),在遵循价格/内在价值原则下,根据类别资产间的利差合理性进行债券类别选择。
个券选择策略,是指通过自下而上的债券分析流程,鉴别出价值被市场误估的债券,择机投资低估债券,抛出高估债券。
在不同的时期,采用以上策略对组合收益和风险的贡献不尽相同,具体采用何种策略取决于债券组合允许的风险程度。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权证的原则是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和投资风险控制。具体投资策略是:
(1)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
(2)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Value Price)”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1)本着风险可控和优化组合风险收益的原则,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产品;
(2)基金管理人综合考虑信用等级、行业分布、分散化投资及债券期限结构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计划;
(3)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把握投资机会,积极调整投资策略。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65%+上证国债指数×3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综合比较目前市场上各主要指数的编制特点并考虑本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之后,选定沪深30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上证国债指数。
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成份股指数,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约六成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比较起来,该指数具有较好的权威性、市场代表性,用为衡量本基金业绩的基准,较为合适。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强调精选投资价值较大的创新领先企业,突出资产配置的灵活性和主动性,风险收益略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3季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346,863,602.56 | 51.89 |
其中:股票 | 346,863,602.56 | 51.89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14,757,084.40 | 17.17 |
其中:债券 | 114,757,084.40 | 17.17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98,519,905.94 | 29.70 |
7 | 其他资产 | 8,281,510.65 | 1.24 |
8 | 合计 | 668,422,103.55 | 100.00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6,238,718.00 | 0.94 |
C | 制造业 | 238,828,555.57 | 36.09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5,761,668.05 | 0.87 |
E | 建筑业 | 7,486,547.13 | 1.13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13,308,982.04 | 2.01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4,258,655.04 | 2.15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57,447,207.35 | 8.68 |
J | 金融业 | 472,456.14 | 0.07 |
K | 房地产业 | 95,104.80 | 0.01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01,715.00 | 0.06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2,563,993.44 | 0.39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346,863,602.56 | 52.41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50 | 中国联通 | 8,969,548 | 32,110,981.84 | 4.85 |
2 | 002465 | 海格通信 | 1,219,523 | 21,439,214.34 | 3.24 |
3 | 600498 | 烽火通信 | 1,233,440 | 19,488,352.00 | 2.94 |
4 | 000063 | 中兴通讯 | 995,500 | 15,091,780.00 | 2.28 |
5 | 002376 | 新北洋 | 958,854 | 12,196,622.88 | 1.84 |
6 | 002056 | 横店东磁 | 508,254 | 11,364,559.44 | 1.72 |
7 | 601369 | 陕鼓动力 | 1,559,395 | 10,791,013.40 | 1.63 |
8 | 300077 | 国民技术 | 360,684 | 10,712,314.80 | 1.62 |
9 | 600875 | 东方电气 | 737,575 | 10,694,837.50 | 1.62 |
10 | 600009 | 上海机场 | 708,959 | 10,676,922.54 | 1.61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26,531,076.40 | 4.01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33,484,938.00 | 5.06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33,484,938.00 | 5.06 | |
4 | 企业债券 | 9,770.00 | 0.00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54,731,300.00 | 8.27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114,757,084.40 | 17.34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18001 | 国开1301 | 265,080 | 27,130,938.00 | 4.10 |
2 | 113005 | 平安转债 | 150,000 | 16,417,500.00 | 2.48 |
3 | 110015 | 石化转债 | 150,000 | 16,354,500.00 | 2.47 |
4 | 010107 | 21国债⑺ | 150,000 | 15,270,000.00 | 2.31 |
5 | 010303 | 03国债⑶ | 117,880 | 11,261,076.40 | 1.70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录,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股票。
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34,439.46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942,442.54 |
5 | 应收申购款 | 6,204,628.65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8,281,510.65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3005 | 平安转债 | 16,417,500.00 | 2.48 |
2 | 110015 | 石化转债 | 16,354,500.00 | 2.47 |
3 | 110018 | 国电转债 | 9,417,600.00 | 1.42 |
4 | 113002 | 工行转债 | 6,532,200.00 | 0.99 |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8年6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13.56% | 0.98% | -33.46% | 2.10% | 19.90% | -1.12% |
2009年 | 59.87% | 1.58% | 57.62% | 1.33% | 2.25% | 0.25% |
2010年 | 10.57% | 1.09% | -6.64% | 1.03% | 17.21% | 0.06% |
2011年 | -11.62% | 0.89% | -15.51% | 0.84% | 3.89% | 0.05% |
2012年 | 3.03% | 0.95% | 6.54% | 0.83% | -3.51% | 0.12% |
2013年 | 21.79% | 1.24% | -3.62% | 0.91% | 25.41% | 0.33% |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 22.40% | 0.88% | 4.61% | 0.65% | 17.79% | 0.23% |
2008年6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9月30日 | 107.41% | 1.13% | -11.13% | 1.11% | 118.54% | 0.02%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费率、计提方法、计提标准、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相关规定。不同基金间转换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基金申购、赎回费和基金转换费由基金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有关招募说明书更新截至日期的描述。
(二)在“二、释义”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三)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基本情况。
(四)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基本情况。
(五)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详细信息。
(六)在“十、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的相关内容。
(八)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所涉及的相关信息披露。
十六、 签署日期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于2014年12月18日签署。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