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2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月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5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董事刘晓光、王灏、刘永政、苏朝晖为议案一和议案二的关联董事,对议案一和议案二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开展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公司并购工作及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开展由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首创华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公司股权并购工作;待完成标的公司的审计、估值工作,且各方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后,再次上报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审议;
2、同意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与首创华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五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意向金,如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未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首创华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应于协议终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意向金及利息(依据央行人民币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全数返还给首创(香港)有限公司;
3、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刘晓光、王灏、刘永政、苏朝晖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水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北京首创金融资产交易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水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首正德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创经中(天津)投资有限公司、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嘉兴首金合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成立北京首创金融资产交易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最终工商注册为准),该公司初始注册资金为2亿元,北京水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00万元投资北京首创金融资产交易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5-003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刘晓光、王灏、刘永政、苏朝晖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鹰潭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鹰潭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700万元,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详见公司临2015-004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安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江苏银行朝阳门支行向安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详见公司临2015-005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2015-006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6日
●上网附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3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水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北京首创金融资产交易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水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星投资”)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担保”)、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投资”)、首正德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正德盛”)、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置业”)、首创经中(天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经中”)、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软件”)、嘉兴首金合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首金合益”)共同成立北京首创金融资产交易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最终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首金所”),该公司注册资金20,000万元,其中水星投资拟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
鉴于本次交易对方首创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9.52%股权,交易对方首创担保、农业投资、首正德盛、首创置业、首创经中为集团下属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刘晓光、王灏、刘永政、苏朝晖因在首创集团任职,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的实施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首创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9.52%股权,为本次交易的合资方之一。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晓光;主营业务为集团所属企业的管理研究、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技术服务等。首创集团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294.54亿元、净资产330.22亿元。
(二)首创担保:首创集团下属公司,为本次交易的合资方之一,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方。注册资本:人民币100,230.8万元;法定代表人:马力;主营业务: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首创担保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6.52亿元、净资产24.22亿元。
(三)农业投资:首创集团下属公司,为本次交易的合资方之一,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方。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于仲华;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物业管理;冷藏储存服务;销售农副产品、畜产品、苗木、花卉、机械机具、钢材、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通讯器材;畜禽收购、养殖(种畜禽除外);种植农作物、林木、果树;设备租赁。农业投资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0.22亿元、净资产28.74亿元。
(四)首正德盛:首创集团下属公司,为本次交易的合资方之一,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方。成立于2014年7月2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何峰;主营业务: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首正德盛截至2014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0.5亿元、净资产0.5亿元。
(五)首创置业:首创集团下属公司,为本次交易的合资方之一,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方。注册资本:人民币202,796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晓光;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自有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展览展示;酒店管理;旅游信息咨询。首创置业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61.91亿元、净资产162.28亿元。
(六)首创经中:首创集团下属公司,为本次交易的合资方之一,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方。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晓光;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基础设施、城市建设、商业贸易、科技研发、公共服务、房地产业进行投资与管理;项目投资咨询服务。首创经中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6亿元,净资产0.99亿元。
(七)东华软件:为本次交易的合资方之一。注册资本:人民币151,114万元;法定代表人:薛向东;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公共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讯设备;承接工业控制与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通讯工程、智能楼宇及数据中心计算机系统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东华软件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0.1亿元、净资产37.14亿元。
(八)首金合益:为本次交易的合资方之一。成立于2014年12月8日,法定代表人:姜良志;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万元;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九)水星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合资方之一。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于丽;主营业务:投资与资产管理。水星投资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5.37亿元、净资产8.15亿元。
本次交易对方首创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9.52%股权,交易对方首创担保、农业投资、首正德盛、首创置业、首创经中为集团下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首金所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20,000万元,水星投资持有其10%股权;经营范围拟为金融信息服务、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软件开发、产品设计、市场营销等(经营范围以最终工商注册为准)。首金所全体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4,000 | 20% |
2 |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2,000 | 10% |
3 | 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00 | 10% |
4 | 首正德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10% |
5 |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10% |
6 | 北京水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10% |
7 | 首创经中(天津)投资有限公司 | 2,000 | 10% |
8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 1,000 | 5% |
9 | 嘉兴首金合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 | 15% |
合计 | 20,000 | 100.00% |
(二)交易定价
本次交易按照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计算出资,首金所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水星投资拟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管理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探索水务行业的金融创新模式,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水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北京首创金融资产交易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刘晓光、王灏、刘永政、苏朝晖按规定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该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认为:1、本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水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北京首创金融资产交易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事宜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有利于公司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探索水务行业的金融创新模式,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2、本次按照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计算出资,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3、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本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水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北京首创金融资产交易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事宜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有利于公司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探索水务行业的金融创新模式,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决策程序合法合规。2、本次按照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计算出资,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6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鹰潭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5,700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一、委托贷款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鹰潭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鹰潭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鹰潭首创”)提供委托贷款5,7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委托贷款将用于鹰潭首创的日常经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鹰潭首创成立于2014年9月,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瑞和国际31栋西202房;法定代表人:任力;经营范围:城市水务等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截至2014年11月30日,鹰潭首创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800万元、净资产3,800万元;2014年9-11月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为0。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鹰潭首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鹰潭首创具有完全控制力。本次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78,800万元人民币,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6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5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安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2,500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一、委托贷款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安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江苏银行朝阳门支行向安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阳首创”)提供委托贷款2,5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委托贷款将用于安阳首创的日常经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安阳首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注册资本:5,12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文明大道晁家村;法定代表人:李学军;经营范围:城市污水的收集、输送、处理、排放;污水处理设备的设计、施工、安装、咨询服务;污水处理材料的科研、开发、利用等。截至2013年12月31日,安阳首创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9,332.50万元、净资产6,323.31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3,790.11万元、净利润846.17万元;截至2014年11月30日,安阳首创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2,757.43万元、净资产6,341.87万元;2014年1-11月营业收入3,609.20万元、净利润791.92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安阳首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安阳首创具有完全控制力。本次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78,800万元人民币,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6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6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26日(星期一)上午9:30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9日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新大都饭店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月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26日(星期一)上午9:3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 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新大都饭店(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三、会议召集人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 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开展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公司并购工作及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5年1月19日(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登记及出席会议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八号静安中心三层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5年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八、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八号静安中心三层
3、邮政编码:100028
4、联系电话:010-64689035
5、联系传真:010-64689030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6日
附件:
1、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
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1、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议题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议题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议题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 | 委托人身份证号 | ||
委托人股东帐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股 |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之打印件或复印件均为有效)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出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议题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议题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议题投弃权票;
委托人名称 |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
委托人股东帐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股 |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之打印件或复印件均为有效)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起止时间:在本次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738008,投票简称:首创投票。
(二)表决方法: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表决方法: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但99.00元代表全部议案。
(1)一次性表决方法: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项议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 价格 |
1 | 关于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开展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公司并购工作及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 | 1.00元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9日A 股收市后,持有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A 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08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开展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公司并购工作及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08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开展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公司并购工作及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08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开展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公司并购工作及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08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